天南市大约早上6点多就会活跃起来,大多数人会选择在六点半到七点半这个时间吃饭,八点钟则是上班时间。
所以薛沐寒没有等待多久,便是确定了当前的时间,11月27日。距离第一次蝴蝶花案件,也就是张朵死亡时间过去一个多月。距离张朵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则是一个月零三天,按照这个时间来看,时空穿梭的基准不是建立在上一次时间的基础上的,但也不是没有规则可言。因为第二个蝴蝶花案件,恐怕就发生在这个时间段之中。
蝴蝶花案件第二个受害人叫做陈英,根据资料来看,这是一个在天南市相隔二百多公里的中海县上学的高中女生,陈英于11月19日失踪,直到12月3日才被人在天南市近郊的一处荒地里面发现,整个人的情况和张朵一模一样,身上多处骨折,存在不少的淤青,同样被清理的很干净,捆绑结实,并且嘴里放着一朵蝴蝶花。
对于第二个案件,薛沐寒的心里有着不少的疑问,因为九个案件之中,就属这个案件资料最为含糊不清。这个陈英不是本地人,但是却被凶手选择并且杀害,这事情本身就很有疑点。因为不管怎么看,这个凶手都是天南市本地人,从之后7个案件之中,凶手选取的都是天南市范围内的目标,加上对方非常熟悉天南市的环境,反侦察能力很强这几个方面结合来看,凶手要不是个熟悉环境的本地人,根本说不过去。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陈英被选中的情况就和凶手本身的作案理念相互违背。先前说过,蝴蝶花案件的凶手是一个非常缜密的人,非常的重视细节,也非常注重杀害受害人的仪式。作为非冲动型杀人的典型案例来看,凶手选择被害人,必然是经过周密计划的,目标,路线,方式,时间计划等等,都会做到尽可能万无一失才下手。
一个11月19日从中海县失踪,12月3日被发现尸体的高中女生,这么几天时间之内,凶手如何做到以上那么细致的调查,然后进行杀害的?这在客观上本身就存在疑虑。
之前的警官进行卷宗分析的时候,习惯性将第二个案件和第三个案件一起看,因为第三个案件的受害人尸体是在12月7日发现的,尸检确认的死亡时间实在11月29日,和陈英本身的死亡时间11月27日,相差不到两日,警方认为,两个女学生的死亡时间非常靠近,很有可能是在凶手选择杀害第三受害人的时候,意外被陈英看到,使得陈英成为目击者,随后被凶手同时绑架,并且杀害。
只有这个分析才能站得住脚。可一个相聚200公里之外的中海县的高中女生,为什么会横跨那么远的距离,跑到天南市来,还是临近高考之前的两个月,这个特殊的时间点,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陈英的家庭是一个离异家庭,父母早在她12岁的时候就分居离婚,陈英是由母亲抚养的,她的母亲是一个无所事事,拿着陈英抚养费天天打麻将,并不怎么管陈英本身教育或者生活问题。就算是确认对方的失踪事件,也是根据当时中海县六中陈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提供的笔录而确定的。
11月19日是星期一,陈英没有去上课,而之后便是渺无音讯,直到12月3日被发现尸体。这说明陈英很有可能是在11月17日做线路车从中海县到天南市来,但是却没有人知道陈英这么做的目的。
非常可惜的是,当时追查11月17日到11月19日之间所有中海县到天南市的线路车,都没有什么收获。87年那个时候,还没有实行线路车车票实名制,只要给足车费,谁都可以乘坐线路车到天南市来,更不用说除了国营的线路车,还有很多跑私车的司机,开着中巴车跑线路,这其中的流动人口和车辆趟次多不胜数,任谁也没有那个本事记住所有乘车的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