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云水可是知道的,以前港城有个绰号叫“长矛”的小混混,现在建邺1916酒吧街开了全市最大的酒吧,据说他依靠的就是“果壳陈”,这在港城的混混圈都不是秘密了。
“我就算再没水平,还能比一个小混混差?”
所以,贾云水也算是不争馒头争口气,发狠要把这次婚宴办好。
不过,就在贾云水反复检查一号宴会厅的时候,新郎官王梓博的港城家中,又是另一番样子。
······
王梓博家里的老房子靠近路口,夜晚有装着水泥的大车路过时,感觉床头都在晃动,而且墙表被雨水长久的侵蚀,看起来有些破旧。
不过现在由于办喜事的原因,外墙又被粉刷了一遍,上锈的铁门也换成了防盗门,上面还贴着亮眼的“喜”字。
门口也“不合时宜”的停着许多豪车,比如保时捷、路虎、奔驰、宝马等高级品牌。
小院里面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到处都透着喜庆,尤其是最大的那一间卧室,衣橱、床头柜、玻璃窗都是张灯结彩的,这明显就是婚房了,新郎王梓博、新娘边诗诗,还有很多人都在这间卧室里热闹的聊着天。
王梓博和边诗诗话不多,反而是三个中年妇女一直在讨论婚礼的准备工作。
一个是王梓博的母亲陆玉珍,不过她两鬓都有了白发,说明以前的生活比较辛苦,现在儿子结婚,终于算是苦尽甘来了。
一个是边诗诗母亲,她性格很爽快,普通话夹杂着湘南的方言,是个很招人喜欢的丈母娘。
最后那个中年妇女也是五十出头的样子,眼角有些皱纹,不过头发是乌黑一片,脸色也是健康的红润,她的穿着很朴素,唯一亮点就是手腕上的玉镯了,冰晶糯种的上好材料,还飘着一些点缀的雪花。
如果有识货的行家,应该明白这个玉镯在港城换套别墅大概是没问题的。
同时,她还是个热心肠的人,对待婚礼好像比新郎新娘的母亲还要用心。
“梓博啊······”
她又扭头说道:“明天你要早点去接诗诗啊,你们很多事情要准备的。”
“梁姨,我知道了。”
王梓博认真的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嗯~”
中年妇女微微颔首,要是自家儿子也像王梓博这样听话就好了。
不用说了,这个中年妇女就是梁美娟,陈兆军的老婆,老陈家的实际掌权人,世界上唯一敢当面骂陈汉升“狗东西”的伟大女性。
“也不用太早起。”
边诗诗妈妈大概是心疼女婿了,笑着说道:“小王明天肯定要喝很多酒,可以多睡会的,总之我们就在附近的宾馆里住着。”
“还是稳妥一点好,亲家。”
陆玉珍也说道:“你们家已经牺牲很多了,这次婚礼不能出一点岔子的。”
边诗诗母亲这次没再劝阻,笑呵呵的应下,其实按照中国的民间风俗,应该是结婚的当天,王梓博去边诗诗家里把她接过来,这才是真正的“过门”。
不过边诗诗老家是湘南的,来回有几千公里,所以两家人商量以后,又咨询了陈兆军和梁美娟的意见,综合考虑之下简化了这个流程。
现在是这样安排的,边诗诗一家人先来到港城,不过在婚礼举行之前,晚上不在王梓博家里过夜,暂时住在附近的宾馆,婚后再住进来。
不过相对的,王梓博也不用奔波几千公里了,只要去宾馆接过来就行,这也算是正常操作了,现在很多跨省小夫妻结婚时,基本都是这样安排的。
当然这总归是简化了礼节,所以陆玉珍一直觉得亏欠边诗诗家里,不过边诗诗父母觉得这样挺好的,王梓博父母都是老实人,这次又欠了人情,以后闺女嫁过来,婆媳之间应该不会有矛盾的。
三个中年妇女各有各的“小心思”,不过王梓博是最激动的,他一边应付着长辈,一边悄悄的看着边诗诗。
明天以后,这个姑娘就要成为自己合法又合乎礼仪的妻子了,虽然自己不够帅,嘴巴也很笨,事业也不是那么的成功,但是她仍然义无反顾的嫁给了自己······
王梓博心里很感动,可惜新娘子没注意到丈夫的目光,她正和身边的闺蜜窃窃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