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买笔(1 / 2)

小七回到阿爹所在房里时,他早睡熟了。

她挥手去掉替身,上床坐到阿爹边上望着他。

这时候阿爹的脸上干干净净没有任何疤痕,也从未受过伤,除了肤色黝黑之外,长相到是不错,给人种一派正气的感觉,不像刚到鸳溪镇时候,脸上一道狰狞伤口从左眉骨直至嘴边,那时的他,就单单这一道伤口,任谁见了都觉得瘆得慌,自然而然把他往坏人归类。

我们二人与村民不大相熟的时候,大家都以为他是个恶人,时常躲着他,不少人还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小七不清楚阿爹脸上那道伤口具体是怎么来的,鸳溪镇之前的事,她全都没一点印象。

从云城逃往鸳溪镇路途中发生的所有事情,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自己竟一点都记不得了。

只记得,阿爹到那里时脸上的伤口早就在了。

六岁到鸳溪镇,那时我头上没有头发,眼睛上没有眼睫,镇上的人见了我就心中纳罕,他们望着眼神也都很奇怪。

小七现在还记得卖馄饨的大娘后来在她头发长出来后讲过,她刚见到小七时,以为小姑娘是生了什么怪病不长头发。

刚进鸳溪镇时,除过小七与别的小孩子不同之外,阿爹脸上的伤疤也是别人特别留意和诟病的事,也因为伤疤,鸳溪镇招募教书先生,阿爹揭榜后过完文试,即将任教时,却被镇上大部分人所拒绝,多亏柳大娘和祝家小婶子拉着自家附近的村民联名担保,这才顺利进入学堂授课。

父女二人在鸳溪镇待久了以后,因为阿爹教书非常细致认真且严苛,所以他在镇上名声远扬,大家都对他特别尊崇友好,连带的小七也能时常得到一些特殊照顾。比如经常吃到村民送来的各种食物,比如走在街上大家见了会很开心地问候,比如随时帮忙做一些家务活。

那个时候,家里用得东西全都不是买来的。

伞有祝婶婶送,锄头有程铁匠送,五谷是杂货店老板送,就连吃肉,也有肉铺张胖子给亲自送,所有日常所需,大多都不需要花钱。

小七与鸳溪镇人的感情也是因为这一件一件的小事而日渐深厚,如果鸳溪镇一直存在,她就会甘愿做一个凡人,不去修行,依阿爹的意思,寻一户忠厚人家,过平安喜乐的一生。

鸳溪镇,是小七最愿意过平凡人日子的地方,因为小七心里有关阿爹所有的记忆全在这里,所有来自亲人的关爱只有在这里才有,出了鸳溪镇以后,就成了孤儿,踏遍六界,却再无那一丝丝与这里相同的感觉。鸳溪镇,是她心里的故乡,也是她心里永远的归宿地,若说叶落归根,最想归的也只有这一处。

小七在心里想,如果自己没有以前的记忆,这一次或许还会听从阿爹的意愿,陪着他在鸳溪镇过完一生。

可现在,她是为了所有人复活而来,怎么能只顾贪恋这一点点个人私情。

为了所有人的幸福小日子,阿爹,我不得不先送你离开,也不得不让你暂时忘了我。

小七抬手摸阿爹的脸,摸着记忆里有伤口的地方,淡淡道:“从这一刻起,谁若敢在你身上留下伤口,我必不惜一切加倍讨回”。

小七在阿爹身边端坐了一夜,清晨的曙光点亮天际时,七殇从睡梦中醒来,看见小七穿戴整齐坐在自己身边,笑问她道:“近几日你十分贪睡,今日怎么舍得起早”。

小七双手撑着下巴笑着认真道:“爹,你说了好多次要给我买毛笔教我写字的,我们今天去买好不好?”

七殇坐起来,望着小七双眼认真道:“想学写字没问题,不过爹非常认真的同你讲啊,练字可是一件苦差事,需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去认真练习,可以说是必须夏练三伏冬练三九,而且练习过程中还务必字体规范,整个过程不下一番功夫是不行的。

再有就是,极品狼毫笔特别珍贵,你若能下定决心不畏苦累坚持练字,爹便给你买,你若只是想着玩,那咱们就找根树枝先学简单字,等学差不多了,买一个一般的毛笔凑合用用,识得几个字也就行了。

你看你要怎么选?是选择狼毫笔专心刻苦去练习,还是选一根树枝,稍微学一学”。

小七:“爹觉得我应该选哪个?”

七殇:“我七殇的女儿,怎么也得狼毫笔才配得上。不过,练习写字全靠个人意志力,你若控制不了自己只一心贪玩不学,给你用狼毫笔便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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