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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不愧是我的贤婿啊(2 / 2)

见着公孙方脸色明显有了变化,董蒙心中倒是没有任何异动。

刚才,公孙方口中说着什么名留青史,在董蒙看来,其实是委婉劝说董蒙,将面粉的吃法教给百姓,大抵等若是激将法,先给董蒙一通赞赏,再提出要求,恐怕董蒙就不好拒绝了。

公孙方这个人,是一个标准的文人模版,倘若是遇到了不公平事,怕是公孙方可以舍了性命也要力争,亦可做到朝堂上那种死谏皇帝的忠臣,以往时候,公孙方以其阅历,提点董蒙的错误,也多半是经史上有记载的。

眼下,公孙方生怕董蒙藏私,心系着百姓疾苦,才会以言语逼迫,董蒙心知若是不给公孙方一个满意回复,怕是会与公孙方的关系生出隔阂。

这就是常说的书生意气。

董蒙这厮,早就将身处的三国,当作了自己的副本,觉得里面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财富,否则,也不会想着举办什么“文化扫盲”,让成山村的百姓也能识字。

南方人吃稻米,北方人吃小麦。

这是环境因素导致的必然,以后董蒙肯定会将小麦的吃法普及,但是,却不是现在...

“公孙兄,我知你心系着百姓,若是一切进展顺利,到了明年,我会将面粉的吃法,交给这些百姓,若是不顺利,或许还要等着时辰。”见着公孙方眉头起意,董蒙扬手将其止住,道:“公孙兄先不要着急,我来问你,公孙兄可知这一升小麦,可以做了多少面粉。”

公孙方犹豫了片刻,道:“小董,我没明白你说的何意,可与我详细说些?”

董蒙再而笑道:“哈哈!方才我亲手将小麦脱了皮,顺带着量了前后分量,若是一升小麦,大抵脱皮只能得了半升面粉,而以面粉做成了面食,我可以吃了满满两碗,倘若是小麦煮熟,我能吃了半碗,已算的难能可贵,公孙兄,我们现在,没有这么多粮食啊,眼看着过了秋日,就要入冬,罗平又会带来数千百姓,若是将面粉做法告知百姓,怕是根本不能撑过冬日,想来,公孙兄对“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更有体会吧。”

听了董蒙如此说,公孙方的脸上顿时有了恍然之色。

简单来说,就是一升麦子,倘若是以麦子吃,吃的人会吃的少些,足可以吃十天,而若是做成面粉,味道好吃,人也就容易吃的多些,加上脱皮的损耗,怕是一升麦子,只能吃三天。

若是天下富庶,百姓家中有存粮,这等吃法,可谓是一桩莫大功德,如今灾年,时而有流民易子相食,再普及面粉,那就无异于雪上加霜。

煮麦难吃,终究比饿死强许多,公孙方虽然书生意气,却不是迂腐之辈,否则亦不会来了成山村隐居,更不会与董蒙相谈甚欢,此时觉得,看董蒙明显不过弱冠,年龄不过二十三,看事情怎会如此深远,又是何人教了董蒙如此贤才…

想是这么想,公孙方浑然没有什么妒忌,倒是平然多了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慨。

不愧是我的贤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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