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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待我长发及腰(1 / 3)

龟兹是西域北道第一大国,人口八万,国土东西八百里,有十多个城。

所以早在数日前,乌孙使团便进入龟兹地界,为其所知了。龟兹对汉使行踪更是一清二楚,他们甚至邀请任弘在都城听着龟兹乐舞喝着葡萄酒慢慢等候,不必在外风餐露宿,但被任弘拒绝。

于是次日一早,便有一支三四百人的队伍,代表龟兹王前来迎接乌孙公主、王子。

龟兹国的制度,显然照抄了统治西域百余年的匈奴。在国王之下,又有左右力辅君,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东西南北千长。今日来迎的龟兹人中,为首的便是龟兹左都尉白礼。

白礼会蹩脚的汉话,与任弘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起码表面上,此人对汉使者态度十分友善,但任弘从他嘴里,没打探出任何有用的信息。

任弘索性瞥向东南方,他的队伍里,少了三个人,在瑶光坚持要去龟兹,而龟兹人又来此相迎后,任弘劝阻无果,便让三骑悄悄离开,前去轮台城报讯。

“请赖丹校尉提防龟兹,并做好接应吾等的准备。”

而任弘作为谒者,任务便是护送乌孙使者,瑶光去哪,他就得去哪。

眼下,汉军吏士、乌孙人、龟兹人,于烽燧外呈品字型站立,百无聊赖,打哈欠的打哈欠,望天的望天。

他们都在等乌孙公主更衣——是真的更衣。

真是熟悉的一幕啊。

经过昨夜相处,刘万年跟任弘已经挺熟了,此时正低声跟他分享着瑶光公主的秘密。

“阿姊平日常穿汉式男装,她说那样更舒坦。而今日要代昆弥拜访龟兹王,所以要换上乌孙公主装束,任谒者也别急,估计还有半刻。”

正说着时,烽燧门开了,几名乌孙女婢络绎而出,随后一只鹿皮靴踏在朝阳下,瑶光公主终于出来了!

看到瑶光的打扮,任弘才明白,她换个衣裳为何要那么长时间。

却见瑶光与昨日全然不同,头上戴着一顶极其夸张的尖顶皮帽,足有三尺长。帽尖上还有一只展翅的金乌鸦,这是乌孙开国之君猎骄靡两个救命恩兽之一。

再看其衣着,大红色的皮长袍穿在身上,腰上皮带镶宝石,以金狼头带钩固定,脖子上戴着嵌绿松石的金项链,手腕上则是鹿角金镯。

这一身加起来,都快有任弘的鱼鳞甲重了,乌孙和匈奴一样,都对黄金有偏执的热爱,所有艺术细胞全砸在上面了。

更难的是,瑶光还得自己跨上高大的西极马,马匹身上的金饰一点不比瑶光少。她放好角弓,将象牙柄的匕首插入乌孙女战士标配的箭袋护套后,操纵马辔。

任弘目光随着瑶光的身形移动,如果说,她昨天是女中豪杰的话,那今天,简直就是草原上的卡丽熙!

也罢也罢,只要长得够漂亮,真是不管穿什么衣裳都好看。

最初只是缓缓走动,但很快,瑶光就加快了速度,一马当先,带着乌孙女战士们朝东方驰骋而去,头顶的高尖帽竟还稳稳当当!

“公主她……”

这姑娘走也不打声招呼,任弘、刘万年、白礼都没反应过来,面面相觑后才连忙带着队伍跟上。

巍峨天山在左,浩瀚沙漠在右,前方是一望无际的绿洲农田。

龟兹国都名为延城,位于后世库车县,相比于西域其他地方,这里有独天得厚的地理条件——一个漏斗型的盆地,将附近几百里内的天山雪水都聚集起来,让此地出奇的湿润宜居,这也是龟兹能养活如此多人口的原因。

行了不多时,便能看到一座城池的身影。

相比于楼兰、扦泥等名为城,实为村的小地方。在西域,龟兹是一座真正的“大城市”。

城墙足有三重,周长有七八汉里,人口近万,繁荣程度跟敦煌城差不多了。

任弘知道,后世龟兹最出名的有两样,一是佛,二是乐。眼下佛教徒还在忙着忽悠大月氏,尚未传入龟兹。所以拿得出手的,只剩下刘万年心心念念想看的龟兹舞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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