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身契写的很清楚,兹有徐州士子借银10两,以自身做抵押,逾期不还,任凭处置。
这一个坑接着一个坑,吴小花心里已是非常清楚了,这就是地狱开局。所以吴小花已经习惯了,不怎么惊了。
事实上这丑女除了长的丑了点儿,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但是你这女人要送你老公去给妖精吃了,这就不行了。说什么也不干。
丑女见吴小花不出声,也不哭闹,就把卖身契收了回来,声音也变的温柔不少。
“其实你嫁入我家,我家也不会亏待你的。你饿了吧。桌子上是白色的面条,里面还有鸡蛋……”
她在说这些的时候倒是很贤妻良母,但是下一句:“没吃过吧?这可比树皮草根好吃多了……”
嘶--我去!你这是看不起谁呢?信不信我拿出一包帅师傅馋死你!
当然,吴小花没有这么干,主要是他拿不出帅师傅,而且他要冷静下来,然后自救。
“多谢。”
吴小花也放缓语气,边吃边想。
首先对于蜈蚣精,吴小花发现哪怕他揭发对方,也没有卵用。因为按照剧情,蜈蚣精几乎吃光了满朝文武,而且还在朝廷的眼皮子底下完成了用文武高官尸体布成的转运大阵,就可以说明这蜈蚣精在镐京的一手遮天了。
即便吴小花揭穿了它,不说有没有得道高人来降妖除魔,只怕他自己会当场被杀死。就说普渡慈航的夺命梵音,怎么防?
唉!早知道这上辈子就学学玄学了。
硬刚是没希望了,只能去找刚的过它的人,比如燕赤霞。所以现在的问题是,怎么逃走。一旦进了妖魔的庙,吴小花不觉得自己还可以活着走出来。
而逃需要交通工具,古代最好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骑马了。
但这是宋国,马可不是人人有的,更重要的是吴小花不会骑马。现代人骑自行车、摩托车都行。马?算了吧。
没有马就不逃了吗?
怎么可能。吴小花是不会骑马,但是他现代的家是做广告的。
不是设计广告那种,是乘飞行伞,或是热气球打广告那种。
古代是没有热气球,但是他可以自己做。现代化的热气球是做不出来,但是做的简陋点儿,大一些的孔明灯还是可以的。反正吴小花只需要逃命,并不需要用热气球去挑战极限,升个万米高空什么的。
吴小花想到这里,对丑女抱拳感谢了一句:“多谢女主人一饭之恩,新科探花吴小花有礼。”
这时候吴小花已经不再忙着离开沐家了。毕竟把孔明灯做大到可以载人光用纸就不行了,还需要丝绸,甚至皮革。点火炉也不能用白蜡烛,没有天然气,至少要是猛火油。也就是古人发现的石油。
这些都需要钱,而吴小花没有。
“你说你是新科探花。”丑女表现的很平静。
她这么平静,吴小花心中咯噔一声。
是了。他家既然敢招我这上门女婿,就肯定是有过说词的。与她亲爹比起来,自己就是个陌生的外人,很难说服她。
身份没有用,吴小花急忙说道:“还不知道姐姐怎么称呼?”
“我叫沐双。”丑女说完后,又道,“你放心,我也知我的长相不堪。入我沐家不会亏了你的吃喝。”
听听,自己是缺吃喝的人吗?你怎么老提这茬。
呃--好吧,自己现在的样子确实没有什么说服力。
“双姐,我先请你帮一个忙。我曾经发过誓,一旦我中了,我要放一个大大的孔明灯。”吴小花还是要做热气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