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臻一时之间有些愕然,不过很快就掩饰了下来。“既然是同志,显然是志同道合之人,如此恭喜了。”
欧阳长叹了一声,寂寥神色一闪而过。“冷清秋于我如冰山雪莲,只可远观……”
周臻拍了拍了他的肩膀,笑道:“既然已经决定成家,争取年底之前就生个大胖儿子,父亲和表姑都会很开心的。”
欧阳笑了笑说道:“那就说好了,初六那天你早点到。”
周臻点了点头。“需要帮忙你尽管开口,我们毕竟是……亲戚。”
坐上了汽车,周臻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
不管什么时代,当舔狗都是没有好结果的啊。
不过,以周臻看来,冷清秋的确不是欧阳这个理想主义者的良配。
冷清秋这个女人怎么说呢,带点小资情调,给外婆过生日都没钱,平时日子过的紧紧巴巴的,还舍得花钱买花。
然后呢,还有强烈的个人意识,什么都要争个高低,有林黛玉的傲气和小气。
这样的女人,适合那种家族不大的小少爷,然后两个人关起门来过日子。
原剧中,她跟金燕西的结合不幸福,这里面,最少有一小半都是她自己本身的原因。
她心高气傲,抗拒融入金家,与金家格格不入,这样的媳妇,也难怪所有人都不喜欢她。
金燕西本来就是个不长情的窝囊废,对她的爱也在磕磕绊绊中消磨的一干二净。
而她也不适合欧阳,欧阳是个一心革命的进步青年,需要的是一个甘愿奉献的贤内助,这样才能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在革命事业上。
如今的欧阳,恐怕就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冷清秋若即若离,让他的激情消磨干净了。
“少爷,回家吗?”
“孙慈美从川西回来了没有?”
金荣回头看了周臻一眼,说道:“孙小姐不是说要回苏州老家过年,你同意了的。”
周臻点了点头,说道:”回家。然后你给安长全打个电话,问问欧阳和冷清秋是怎么回事。”
金荣突然说道:“不如你亲自问问她……”
周臻楞了一下,向外望去,只见冷清秋推着一辆自行车,在街边一家点心铺子买点心。
“停车。”
冷清秋夏天来了魔都,在报社里面有欧阳照顾,很快就站稳了脚跟,当了负责文学版块的副编辑。
这个时代,报纸的文学版块很发达,甚至可以说,比后世还要发达。
因为现在的新闻时效性还比较落后,报刊很难有独家信息。只有文学版块的作者,是跟报社签约的。
像大名鼎鼎的鲁大神,他出名主要就是依靠在报纸上的个人版块骂人。
除了他们这些,那些写的,只要写的好,也很容易大火。
比如那位平江不肖生,后世的金庸他们,都是跟他学的,靠写,就让报社存活了下来。
除了当编辑的一部分收入,她自己也经常发表一些文章,还成了魔都著名的小确幸作家,受到不少女人的推崇。
她们母女卖掉了京城的房子,在魔都买了一套不大的房子,现在收入又高,又有了一些名气,过的也算悠游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