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界日管区百老汇路附近的房子,基本上都是新式里弄和花园洋房,最差最差的,也是新式石库门房屋。这样的房子租金多少暂且不说,但是在此时的上海,房屋的顶费至少要三千元以上的法币起步。
倘若美国海军陆战队第四远征军司令部里的日本鼹鼠是居住在这里,他如果要搬到海防路美国海军陆战队第四司令部附近的去居住,单单是房屋顶费上的损失,就是一个巨额的数字。
前面提到过,顶费有点类似于现在社会租赁商铺时经常要支付的转让费,但是又不尽相同。那么不尽相同的地方在哪里呢?
现代社会房屋转让费,一边都是由新租客支付给老租客。而在这个时候的上海滩,新租客支付的房屋顶费,却并不能全部落到房屋原来的租客手里。
在当时的上海,尤其是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内,很少有房屋的业主直接出面租赁房产的,他们往往是把自己名下的房屋委托房屋中介来管理。
和现在通行的房地产中间代理有所不同,现在地产代管人订立租约、收取租金及因房地产纠纷而涉讼等等,都用业主的名义。这时候上海代理业主管理房地产的业务,采取的是“经租账房”的形式,经租账房是独立行使职权,租户与有关各方不知业主是谁,这是旧上海房地产管理中的特有形式。
而负责“经租账房”业务的,往往都是外商组织和洋人律师事务所,他们负责经租账房能对中国租户施加压力,如果要求不遂,往往直接用关闭房屋,断绝水电等强制手段,不必诉诸法院请求处理。何况外商组织还可依靠领事裁判权的庇护。
也正是因为这样,负责经租账房业务的洋人中介都非常蛮横,制定了很多霸王条款,比如新租客支付的房屋的顶费,旧租客能拿到三到四成,就算是顶天了。即使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第四远征军司令部内部的那个日本鼹鼠有着美**人的背景,但是最多也只能从洋人中介组织那里拿到五成的顶费。
而他到海防路去租赁新的房屋,支付的顶费却一笔都不能少,也就是说,单单是房屋顶费这一项,他至少要损失一千五百元以上。
除了房屋的顶费之外,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还要另外向经租账房支付一笔转让费,这笔转让费一般是房屋顶费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那个日本鼹鼠如果想要租赁一套和他在百老汇路附近租住条件基本一样的房子,另外还要支付至少三百元的转让费。加上之前房屋顶费的损失,差不多就小两千元了。
纵然说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军官收入不低,但是小两千元法币的收入,却不是谁都能够轻易损失得起的。
张师学在上海大区担任书记,上海大区很多分支机构的房屋租赁都是他经手的,他经手的最贵一栋霞飞路和文琳路交叉口的房屋的顶费甚至高达五千法币,自然是深知这里面的曲折。
只是,张师学不明白,为什么林江北敢那么肯定,美国海军陆战队第四远征军司令部内部的日本鼹鼠,原来就居住在百老汇路一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