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的时候,因为心不在焉,忘了遮掩左臂的伤!
整个狰狞可怖的残废手臂,就这么暴露在了阳光下,暴露在了路人的目光下……
深深扎在内心的那根刺仿佛被王大婶的目光狠狠的按了进去。
疼!
钻心的疼!
还有惊慌失措,这惊慌失措在刹那间就弥漫了秦歌的整个脑海和心灵。
秦歌出于本能的,迅速将卷起的衣服放了下来,拼命的扯动着衣袖,妄图将左臂全部遮住。
但,捉襟见肘……
真的是捉襟见肘!
遮不住!
快遮住啊!
他彻底慌了。
他却不知道,这种时候,他越表现得害怕,才越是能给人话题,越是无动于衷,才越是能让人闭嘴。
“吓死老娘了!”
王大婶拍着胸脯,但她看向秦歌的眼神已经变了。
同时,她那大嗓门已经开始叽叽喳喳了起来。
“我说呢,原来打游戏都成了被市里领导关照的对象了,怎么突然就跑了回来,还一直一穷二白的,原来是成了残废啊!”
尖酸刻薄的话语响彻起来,每一个字都能狠狠的钻透秦歌的心防。
秦歌脸上越发苍白起来。
“残废?什么残废啊?”
隔壁阳台上突然窜出来一个脑袋,好奇的问道。
这是周家的熊孩子,在读小学六年级,无法无天惯了的。
“秦歌啊,秦歌是残废,刚刚我可亲眼看见了,他那左手可比烫过的猪皮还严重,差点吓死我了。”王大婶满脸讥笑。
“残废就残废吧,还遮遮掩掩了两三年,怕不是在外边干了什么亏心事,这才不敢让人知道呢!”王大婶充分发挥了想象力。
“亏心事?”
周家熊孩子满脸兴奋和好奇,还有一种古怪的快感存在。
“哦!原来是这样啊,秦歌是残废,秦歌的手是猪皮做的,秦歌干了亏心事,手就残废啦,就变成猪皮啦。”
他大叫着,跳着,跑了。
秦歌满脸苍白,急速看去。
但小屁孩儿的身影却是转瞬即逝。
秦歌的脸已经仿佛死人的脸颊了。
完了。
这件事或许用不了多久,整个村子都会知道了。
不行……
不行!
秦歌疯狂着,更是恐惧着。
恐惧战胜了疯狂。
他没有偏执狂的去追杀熊孩子或者干掉眼前的长舌妇,而是像个落单的雏鸟,慌乱逃窜。
他抓着麻布袋子,飞快的朝着后山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