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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凑字数勿看)(4 / 12)

一个小小杂役,哪里敢奢望这样遥远的事情,自打来到百花弄,何安在唯一考虑的事情就是如何生存,就连锻剑山庄那般惨痛的过往他都没有奢望过复仇,更何况是眼前这点屈辱,忍一忍就过去了。

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去撑起复仇这样华贵的字眼,他只是一个卑微的杂役,其实死了就死了,没人会惦记,百花弄每年都会死上很多人,很多连他都没记得名字的人。

何安在的想法正如领班说的那样,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习惯了悲苦,一切的辛酸都在这个少年的心中藏匿起来,静静地在他眼底流淌,如河底暗流一般,安静而又危险。

如此想着,何安在又阖上眼睛,这些钱是不能真的拿去看大夫的,况且也不够,他知道自己的伤势怎么样,这样处理一下,还死不了。

傍晚时分,何安在挣扎着起身去领他那份饭食,一个馒头,一碗稀粥,一碟水煮白菜,虽然寒碜,但对于只剩下半条命的他也足够了。

米粥的分量不大,何安在三四口就喝完了,馒头硬如石块,他只能把馒头掰开来,泡进水煮白菜里,然后往嘴里扒拉。

也没什么饱腹感,反正他已经习惯吃不饱的感觉,躺回床板上,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不过比早晨要轻微多了,何安在寻思着,没办法报复万千里,要找个法子给苏晴儿一个教训,可思来想去也没找到,毕竟苏晴儿这种百花弄的红牌,想要报复,这难度着实大了些。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何安在如此安慰自己,身份低微的他走不得半步错,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东山再起,更何况他并未起过东山。

清晨,何安在早早起床,木板和单薄的被褥实在是留不住什么热气,况且何安在又本是杂役,早起晚睡早已经成了习惯。

伤口还在作痛,但何安在是万万不敢因此旷工,百花弄的杂役生来就是劳苦命,若是三两天不做活,对于大人们来说,还不如丢了算了。

做完早饭前的勾当,何安在按部就班地跑腿待客,擦桌抹凳,殷勤极了,甚至比以往还要卖力。

百花弄不愧为京城头号青楼,客人从来就没少过,不管是奢华且大的主楼,还是大大小小的二十好几个红牌小院,皆是客满为患。

何安在忙活时经过苏晴儿的小院,没有领班的安排,他是不能踏足的,只站在围墙外,听到里头清脆悦耳的笑声,当下心里也是暗暗发狠。

何安在毕竟在百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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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这么长时间,吹嘘拍马,人情世故那是摸的一清二楚的,虽说平时难免会出些小差错,但好在嘴皮子利索,倒也没受过什么大的委屈。至于昨天在万千里那儿受的羞辱,何安在也没什么大心思去想,毕竟两人地位的差距实在是云泥之别,所以心态反而出乎意料的迅速调整了回来。

一天时间,就这么在忙碌中,波澜不惊的度过。

华灯初上,红彤彤的灯笼光照在何安在的脸上似血一般。

他领了晚饭回到自己的柴房,先是把手臂上被鲜血浸透的布条解下来,虽说今日做活时,他已经很小心不用受伤的左手,但是忙起来哪里还顾得着这些,昨夜稍有些好转的伤口也是再次淌血。

好在何安在意志够强,咬着牙又涂抹上一些红色碎末,然后换了条新的布条缠上去。

正当何安在啃着馒头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领班推门而入,一见到还在吃食的何安在,眼神闪过一丝不明意味,缓声道:“你赶忙吃完,天字楼顶尚房的客人点名要你去忙活。”

何安在疑惑,当下也忘了啃馒头,问道:“天字楼的客人?”

点一个杂役,这在百花弄还真是头一次听说,更别说是天字楼的客人点名,所以就连识人无数的领班都不清楚这位客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莫非是独爱龙阳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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