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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〇一章 乡村生活(1 / 4)

约翰进入巨蛇所在的房间四十多分钟后,战斗便已结束。

之前的金发帅帅哥,此时已经不成人样,惨不忍睹。

他的半边身子从右肩到右腿,都被陷在了那巨蛇胸部的血盆大口中,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露出的皮肤都像是被强酸腐蚀过一般,有些部位甚至可以见到白骨。

五根带着锋利倒钩的触手也从不同的部位,刺入他的体内,给他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最严重的地方是脸上——半边脸都被划烂,右眼的眼珠子被勾了出来,只剩一个血窟窿。

但至少现在他还在喘着气,左手握着的白瓷小刀已经深深刺入了巨蛇头部的肉瘤之中,将那肉瘤搅得稀烂,在自己被杀死前,他先干掉了巨蛇。

过了一会,巨蛇胸腹部的巨口慢慢松开,约翰已经被腐蚀得不成样子的右臂、右腿及右侧身体终于从中脱离。

但他也已没有能力站起来,只能是奋力挣扎着,把嘴凑到巨蛇头部被他搅烂的地方,大口喝着巨蛇的血液。

几分钟过去,那只巨蛇已不见踪影,地上只剩大量灰色粉末,约翰则面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看起来也像挂掉了一般。

房间之外,一直通过巨大的墙面屏幕看着里面情况的良先生,却是知道,约翰.卡文迪许并没有死,而是提前完成了饮血,马上要进入沉睡。

他所受的伤虽然看起来严重,放到普通人身上是必死无疑没得救了,但这次的沉睡结束后,基本都可以恢复原样。

老实说,在一个月前,刚刚带着约翰进入这地下空间的时候,良先生认为约翰和那只巨蛇死斗的话,是一点机会都没有,必死无疑。

没有想到,最后约翰却是成为了活下来的那一方。

虽然约翰带着那柄白色小瓷刀进去,虽然约翰特意选了巨蛇饮血期将至、开始变得狂躁的时期,虽然整个死斗过程中,约翰用了各种策略、耍了各种花招来对付巨蛇,但良先生知道,这些都不是他能赢的关键。

约翰之所以能杀死巨蛇活下来,是他终于在搏杀中“不要命”了,终于敢抱着没有退路、豁出一切的念头去战斗,去搏杀。

而这种心态,良先生很确定,刚刚被他带到这地下来的约翰是没有的。

看来,在这底下待了一个多月,又观察过那条巨蛇,他的心态变化不小啊,这或者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良先生之前是很看不上约翰的,或者说对于所有以同类血液为主要血源的“食血生物”,他都比较看不起,不论是人或者其他生物。

但现在,他觉得自己要重新衡量约翰的价值了,也许他可以带来一些意外之喜?

……

清晨。

崇云村。

刘诗铃迷迷糊糊睁开眼睛,隐约感觉到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照到被子上,心下一跳,第一反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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