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远追出去,在一条小巷的转角,与小偷交手几回合,抢回了一个红色的钱夹。
他拿着钱夹离开,还听到小偷低声地骂:“呸…不要面,人模狗样,黑吃黑。”
林志远又追到了还在慢悠悠地边看街道,边百无聊赖的走三步停二步的女仔。
他跑到她面前,拉着她的手臂,递上钱夹,“呐,你的钱夹。
刚被个小偷偷了,我帮你追回来的。
你打开看看,少东西没有。”
美丽而又安静的女仔,被吓了一跳的女仔,听完了他的话,忽然,微微一笑,如花绽放。
“谢谢你!”
她拿回钱夹,看了二眼外观,又打开看看里面,然后,诚挚地道谢:“是我的钱夹。再次谢谢你。”
从那以后,他经常去那条街偶遇她。
当他们第十次又偶遇时,她问:“你喜欢我吗?”
他点头,“是。第一次见你,我就喜欢你了。”
她沉思了几秒,点头,道:“我知道了。那么,我们拍拖吧!
我叫林清音。你叫什么名字?”
他的心在那一刻,像被风鼓满的帆,“我叫林志远。志存高远的意思。不过,我以前,没有大志。
你的是,山水有清音的意思吗?”
她点头,笑着,很淡,转瞬即失,“是的。山水有清音。”
他很想抱着她高兴地大笑,但是,内敛的他没有敢那么做。
最后,他笑着拉着她走进他们常常走进去吃点东西的小店。
“阿婆,九个鱼蛋,二碗面。”
“好。靓仔靓女…你们坐。
你们拍拖好久了吧!几时结婚呀?”
他笑着看她,她有一丝娇羞,低垂着眉眼。
“快了。阿婆。结婚的时候告诉你。”
“好好好。你们都是好。”
阿婆拍拍林志远的手,看着他,又看看林清音,“你要好好爱惜女仔。她是个好女仔。”
三个月后,他和她一起回去见她的家人,并告知,他们要结婚。
岳父母虽然反对,但并不剧烈。
婚后的生活幸福,很快乐。
林清音是个很有美感,很会布置家,很有耐性,很安静的妻子。
她将家务打理的井井有条,生活调理得诗意别致。
他们的话都不多,有什么都写在日记本里,给对方看。
交换彼此的读书笔记,生活感悟…
时间慢慢地过去,林志远一日比一日,更爱妻子。
他喜欢读她的文字,也喜欢读她的心灵。
他们是彼此的爱人,对方的知己,灵魂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