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小时候,都是喜欢跟着爹地妈咪。
长大了,还能像小时候?大了的女仔,就喜欢跟着男朋友。”
~…~
九点半,夭桃离开图书馆,回寝室。
路上,遇到一个男生突然冲出来拦路。
夭桃以为是坏人,抬腿就是一脚,将人踹倒。
“哎哟…哎哟…”
男生倒在地上,不停地“哎哟”!
夭桃并没有去扶人,反而是就着灯光仔细地打量他。
不认识。
“你是谁?为何拦截我?”
问完,她摸出电话,准备打110报警。
“哎呀,误会误会。千万别报警!
我们是新闻系的学生,他只是想请教你个问题。”
旁边看热闹的同学里,出来了二个同伴;
他们赶紧一边解释,一边扶起还倒在地上的同学。
然后,二人又扶着一瘸一拐的同学走了。
走了好几步,那个被踹倒的男同学还回头,看着夭桃,几次欲言又止。
他只是想表白,意料到了会被人以各种借口拒绝;
但是,没有预料到会被人当成是坏蛋,被踹倒。
卧槽,太丢人了。
算了,这个看起来是武术世家的妹子。
香港,果然是卧虎藏龙。
怪不得,武侠剧拍得那么好,还有一个成龙那么出名的能打。
夭桃并没有多言,只是面沉似水地看着他,戒备着。
待得他们又转身往前走,她才将手机又放回兜里。
夭桃先前已经拍了一张他们三个的照片。
而且,110,这个电话号码,还在页面。
她看着他们的背影,问还没有散完的本系同学:
“他们真的是新闻系的学生吗?怎么没有戴校徽?”
“他们是本校的学生。我以前见过他们。
不过,是不是新闻系的,就不知道。
好多的同学,在学校里都不戴校徽。”
一个见过那三人的男同学,好心回答。
这个男同学的心里,还在深深地震撼着,“刚才,那一腿,可以去拍武侠剧。”
夭桃心想,不戴校徽,谁知道你是不是同学。
像这样子大晚上的,突然出来拦路,会让人误认为坏蛋。
~…~
回到寝室,夭桃三下五除二,搞好个人卫生。然后,上床睡觉。
躺下时,看了一眼手机,看到了李健发的信息。
“小夭,我喜欢你。请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夭桃看完了心想,他不是喜欢了我好多年吗?
这么多年了,现在还是只有喜欢的程度?
既然这样,我不要当他的女朋友。
喜欢,可以今天喜欢这一个,明天喜欢那一个。
拍拖,做男女朋友,应该是属于爱情的范筹。
而且,李健从小打架过招的时候,都不让着她。
他们的性格,都太争强好胜。
爹地说过:争强好胜,过于刚直的人,应该是找一个性情如水的伴侣,才可以互补,包容。
夭桃想到了这里,又开始怀念父亲。
她果断地回复了李健一条信息,“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