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就这么简单,此后高成仿佛打开了话匣,也不顾忌这里是刑部大殿:“俺家里穷,也没什么能力,只会养养蜈蜂,这东西没人要,就出一点蜜拿去卖,养一个家已经不容易,咬着牙过日子,只想传宗接代。”
“可惜三儿是个女娃,养两个娃日子实在过不去,只能弃了。”
“半年前有一支商队来了俺们村,听上头的贵族老爷说,朝歌西园有人养殖蜈蚣,俺寻思着蜈蜂肯定也有人要,便来了朝歌。”
“果不其然,俺在朝歌赚了不少钱,还有医学院专门收这些。”
“有钱了,俺就想三儿了,要不是真的过不了,谁舍得自己的骨肉?”
“俺一直找,一直找,约莫半个月之前,看见三儿披甲带胄,上了战场,还去皇宫里平了叛乱,是个女将军哩!”
“俺不敢相认,三儿也认不出俺,俺不是她的爹,也不配,她的爹是朝歌,是纣王,是让她活下来成为将军的一切。”
“可俺总得做点什么,是俺欠她的。”
高成回忆着,二十三年,过得真快。
一眨眼,三岁的女儿已经成了个妇好一样的女将军,英姿飒爽,声名远扬。
他又像梦呓一样:“刚生出来发现是女娃的时候,俺就很后悔,三儿哇哇大哭的样子,好像也不太喜欢我,脸上是皱巴巴的,有点丑。”
“男娃丢在草丛里就能长大,等到稍大些,能帮着拿网兜,拿木桶,打渔捕鸟都能搭把手,再大些还能一同干活,有劲儿,往后娶妻生子,还能延续祖宗的香火。”
“可三儿是个女娃,没劲儿,只能拿着兰花给俺看,那花又不能饱肚子,三儿就和她拿给俺的兰花一样,一不小心就会被风吹折。”
这是贫苦老百姓家中的常态,他们区别女儿儿子的方法,就是有劲没劲,能不能帮忙干活。
即使咬着牙养女儿,最后还是得嫁到别人家去,自家平白少了个劳动力不说,若是只有这一个孩子,祖宗香火也断了。
无怪乎提升女性地位困难重重。
“三儿是个女娃啊,最后留给俺的注定只能是孤独终老,俺越来越羡慕有男娃的人家,后来有了男娃....”
“可那都俺的事,俺一直欠她的。”
高成眼眶湿润,浑浊的眼泪顺着皱纹滑落下来。
他的声音由低转高,又由高转低:“她好不容易活下来了,俺不能让她去死,俺抛弃了她一次,不能抛弃她第二次。”
“她做错什么了吗?错的是把她生下来又抛弃的俺,既然她没有错,凭什么蜀王就要栽赃陷害,让她伏法?”
“二十三年,她自己过了二十三年,从那么小一个婴孩,成了一个人尽皆知的女将军,俺是个低贱的穷人,给不了她高门大户,给不了她万贯家财,给不了她滔天权势,就连一顿饱饭都给不了她,只能让她自生自灭。”
“可她终究是俺的女儿,那朵小兰花已经长大了,现在俺就算赔上自己的命,也一定要让自己的女儿,活下去,做她想做的事,过她想过日子!”
他说到此处,只剩下急促的呼吸声。
“俺欠三儿的。”好久之后,高成又说了一句。
他声音嘶哑,眼神有些涣散,兴许在那不甚清晰的视线中,就好像看见了高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