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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摩拳擦掌干大事(上)(1 / 3)

开封地处中原腹地、黄河之滨,相传,周文王之子毕公高曾在此筑城。

春秋时,郑庄公在此筑“启封”城,后改称“开封”,取“开疆封土”之意。

战国时,魏惠王迁都至此,改其名为“大梁”。

五代时,梁太祖建都于此,称“东都”,为后汉、后周沿用,至北宋建立,定其名为“东京开封府”。

北宋政治昌明,朝廷推倒了坊墙,取缔了宵禁,打破了汉唐以来的“坊市制度”,让治下的城市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开放,这样开明的政策就连后世的明清都无法比拟。

城市开放了、自由了,商业活动随即变得空前活跃起来,城市也变得空前繁荣起来,至天圣年间,东京开封已经成为了当世第一大都会。

夜幕下的开封城灯火辉煌,大街小巷店铺林立,行人如织,歌舞笙箫彻夜不绝,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尽情领略它的繁华。

当然,李亢没钱,所以,只能窝在秀水坊那座破败的小屋里瑟瑟发抖。

秀水坊在外城西南角,地处偏僻,但,恢复了气力的李亢听觉变得敏锐起来,躺在没有几丝暖意的床上将远处飘来的喧嚣声听得清清楚楚,一时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大哥,”

显然,躺在他身边的李惕也睡不着,话语间透着与年龄不符的唏嘘之意,“开封城不是俺们穷人的开封城呢!”

“傻小子,”

李亢一怔,侧过身望向了李惕,声音中透着笃定,“世间莫得天生的穷人!我们还这么年轻,只要肯干,终有一天也能穿金戴银倚红偎翠……在这开封城中恣意撒欢!”

做个大富翁,尽情享受开封城的繁华……这就是李亢当下的目标,而且,他很有自信――自信凭着自己领先这个时代的科学知识一定能干出一番事业!

至于像别的穿越者那样博个封妻荫子……他是没敢想。

倒不是妄自菲薄,只是,他觉得自己确实还莫得那个本事!

科举入仕?

不通经史!

战功封侯?

不懂武功!

窃国问鼎?

这么一个繁华盛世,脑子有病的人才会想要毁了它!

“好到是好!”

闻言,李惕精神一振,旋即又有些黯然,“可是,不容易呢!俺和云哥儿走街串巷地卖火寸,一天也就挣二三十文钱……买了粮食就余不了钱了!”

“你们在卖火寸?”

李亢却听得精神一振,“一天能挣二三十文?”

真正的学霸懂得如何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作为一个常年拿着奖学金的化学专业高材生,李亢对每一种化学元素的发现了若指掌,对每一种化学元素对社会进步所做出的贡献烂熟于心!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会用火!”

对于《无人区》中这句经典台词,李亢十分赞同。

在学会取火之前,人类只能像野兽一样在丛林里求生,只能吃着生肉像野兽一样遭受寄生虫的折磨……在李亢看来,是火让人类走出了丛林。

所以,听李惕说自己在卖火寸,他顿时就来了兴致!

这就是商机啊!

火寸,又称焠儿、发烛、引火奴、取灯儿,是一种蘸有硫磺的木条,被认为是火柴的雏形,以至于当西洋火柴传入中国的时候,很多北京人都称之为“洋取灯”!

不过,在李亢看来,火寸和火柴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火寸只不过是在点火技术上的突破,而火柴却是一种新的取火技术。

“对呢!”

见李亢对贩卖火寸的生意很感兴趣,李惕的声音里多了一丝振奋之意,“三根火寸赚一文钱,一天能卖六七十根呢!你以前也跟俺们一起卖过……比俺们还卖得多呢!”

“挺好!”

李亢赞了一声,紧了紧身上的被子,“快睡吧!明天跟俺出城转转去……”

“出城?”

李惕一怔,有些疑惑,“不去做买卖了吗?哥……你如果不想再卖火寸了,也可以去店铺当伙计啊!城里的店铺可多了……”

“出城!”

李亢断然打断了李惕,“听哥的,保准能挣大钱!”

去店铺当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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