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在末尾斩钉截铁地表示:“我喜欢。”
这微博一发出来,《百度人》的众位主创在第一时间转发,纷纷盖楼称“我也喜欢”。
不仅如此,上午才发的微博,到下午的时候,已经转发十几万,至少有上百名一线二线的明星转发该微博,清一色的用“我也喜欢”表示了支持。
其他的只能看到签名是演员,实际上却想不出来演过什么东西的所谓电影人,更是不计其数。
就是这么的刚。
雾草,这是大事件啊。
林老板吃瓜吃的入迷,差点都忘记了被林晁闲背刺一刀的痛苦。
果然,看到别人的伤痛,是治疗自己伤痛的最好良药。
林老板兴致勃勃的跑去影城买票看了这个《百度人》,虽然不太喜欢主演的影帝,但是对于这位影帝的演技,他是打心眼里佩服。
最喜欢《无间道》,其次是《暗花》。
然而,当林老板臭着脸从电影院里走出来的时候,估计不戴口罩不戴帽子都没人能认出来这是林冬那个帅比。
马德,被骗了!
再拿出手机看看网络上,事态竟然有了新的变化。
除了更多的人附和那句我喜欢。
林冬竟然发现了一个看到皇帝没穿衣服的孩子。
王传俊。
这悲催的孩子发了个微博,我不喜欢。
林冬打开了评论,有赞扬的,有劝他删除的,当然,其中也少不了一大群人喷的。
赞扬的不是没有,敢说实话就应该表扬。
喷他的当然更多,你看懂了没,就说不喜欢,哗众取宠,煞笔想火,碰瓷大导等等。
而劝他删除的就比较复杂了。
这可是王佳尉啊。
王佳尉是什么江湖地位?
对于香江娱乐圈,你都很难在内地找到一个地位相当的大导,连张略都不行,张略是一堆人喷他。
你正面怼这样的人,你还想在娱乐圈混下去吗?
即便是有谁心里不服气,你也得憋着,不然你就是和半个娱乐圈作对。
林冬手一滑,不小心就点了个赞。
雾草,我不是不故意的啊。
赶紧发个微博补救一下。
林冬:王佳尉,你们当观众是煞笔吗!赔我五十八块钱,转给我经纪人。
第一个评论刷出来。
烦滴很:哎呀,冬冬终于发微博了。
第二个评论刷出来。
依然心雨:这是被盗号了?
第三个评论刷出来。
半夏道人:无责任路过,正面肛,我喜欢!
很快的,作为微博粉丝数量排名前五十的超级大V,这条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
看热闹的居多,也有人发表了类似于王传俊那样的担忧。
为什么我喜欢的明星要瞎掺合这事啊,这是一般人能搀和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