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冲这名字,但凡有点体面的人,就不可能住在这里,所以,这里就是圣保罗港的贫民窟,不过血港的人不把这里叫做贫民窟,而是叫做下层区。
贫穷、肮脏、恶臭,就是下层区的代名词,大白天的,街上就能看到三四十厘米大的老鼠在悠闲的逛游。
在阴暗的角落里,偶尔还能看到散发着阵阵恶臭的尸体!
街道上行走的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或麻木、或匆忙、或惊慌甚至是绝望的表情。
他们的眼睛里看不到未来,唯一能看到的,就是死亡,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到来的死亡。
甚至他们很多人,已经不把自己当做活人来看待了!
活着,不如死了!
林冬不知道他是不是出生在这里,他只知道从记事儿开始,他就一直生活在这里。
在他6岁那年,房东想要侮辱他母亲,母亲死命反抗,搏斗中,母亲后脑勺摔在了桌角上,鲜血淌了一地……
那个时候的他,无助的缩在房间角落里……
那个时候的他,被恐惧支配着……
母亲,就这么死在了他的眼前……
房东看到母亲脑后淌出的鲜血,很是厌恶的啐了一口,说了一句真倒霉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走了。
林冬就这么看着母亲那死不瞑目的眼睛,渐渐的……
渐渐的,他的眼睛变的赤红……
渐渐的,他的神志开始不清醒……
然后……
然后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房东死了,房东那个做暗娼的老婆和嫖客死在了一起,唯独房东的女儿活了下来。
他本来不想去管房东的女儿,但他又怎么忍心,忍心不管这个一直拽着他的衣角,哥哥、哥哥叫个不停的女孩?
在他的潜意识里,他早就把这个女孩当成了他的妹妹!
然后,这栋位于佛斯摩尔最角落里的破房子,就成了他和莉莉丝的家。
如果不是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不少的积蓄,他和莉莉丝早就饿死了。
哪怕就是有积蓄,他也不敢拿出去花,他每次都是拿一两个便士,去街角的面包房,买一小块面包,掰开,藏在衣服里,再做贼一样回到家里,哪怕就是这样,也只支撑了两年。
8岁的时候,他就开始上街偷东西,那时候挨打是家常便饭,甚至有好多次,他的整个手掌都被人踩烂了,胳膊和腿也被人打断过好多次。
如果不是他左手手心里那一块黑石头,莫名其妙的帮他恢复了伤势,他已经残疾的不能再残疾了,他和莉莉丝,也早就饿死了不知道多少年了。
时间,对于穷人来说是痛苦的,林冬就这么带着妹妹,痛苦的走过了9个年头,从一个6岁失去母亲的孩子,成长为了如今的15岁少年。
提着买回来的牛肉,林冬回到了位于佛斯摩尔最角落里的家,一只毛色黑的发亮的大猫,从墙上一跃而下,稳稳的停在了林冬的肩膀上。
鼻子轻轻的嗅了嗅,发出了嗷呜嗷呜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