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莺跟在浅水清的后面重新回到营帐前时,方虎看她的眼神,多了几分诧异,也多了几分敬佩。
一个女人,要在经历了刚刚那样的失败后依然能够坚持不放弃,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浅水清淡淡地说:“从现在开始,夜莺就正式成为我佑字营的一员。所有士兵注意,管好你们裤裆下那玩意。谁的那东西要是在不该出现的场合再次出现,我就割了它,让你们这辈子也用不上。”
“是!!!”所有士兵都大声回喝。浅水清不下令的时候,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可浅水清只要下了令,他们就会豪不犹豫地遵守。何况夜莺本身,也已经证实了她有这个资格受到大家的尊重。
“浅将军!”一声嘹亮的呼喊,来自那沉寂已久的队伍。
浅水清闻声回头,却看见那第三预备队中,一个英俊少年,昂然而立。
他站在队伍的最前列,一个人,孤零零地望向自己。
浅水清眯起了眼睛:“有什么事吗?”
“我也要当兵!”那少年大喊。
浅水清失笑:“你现在难道不是一个兵吗?”
少年涨红的脸澎湃出如火的怒潮:“我要当一个真正的兵,和她一样的兵!”他伸手指向夜莺。
浅水清微楞。
他看了看身后的夜莺,姑娘的脸上,平静如水。她只淡淡道:“我不认识他。”
“你叫什么名字?”浅水清问那少年。
“我叫林跃。”
沐血立刻凑上来:“岭南盐业联盟会会长林子聪的儿子。三天前被咱们带来,不过是他自愿的,他父亲为了他儿子不吃苦,先送来五千两银子,然后每过三天就送来一只鸡,一只鸭,半头猪和一袋白面。”
浅水清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他看看林跃,沉声说:“你也想学她?”
林跃大声喊:“是!将军,我知道你瞧不起我们。但是我们富贵子弟,也并非个个脓包。我们的确出身大家,享过富贵,但这不代表我们就没有理想!不代表在国家需要我们挺身而出的时候,我们就一定会畏缩不前!至少我林跃不是这种人!”
他看看夜莺,大吼道:“我要当兵,当真正的兵,那种上战场打恶战,为国为家扬血建功的兵!我不想做为你佑字营的福利洒钱的财神兵!她一个女人能做到的事,我一个男人,也能做到!我不想过那种连女人都看不起的日子!我是男人,我也有我们男人的尊严与骄傲!”
那一刻,他浑身沸腾的血液已经燃烧到了顶点。
夜莺的话,深深地刺痛了他。
他曾经也是父母掌上的明珠,也曾经纵情纨绔,过那不知忧愁为何物的日子。每天出入跟随,总有大批随从卫护,每说一句话,都有人奉上最谄媚的奉承,每想要什么,都会有属下立刻去为他做好。
然而来到这佑字营,他发现自己再不是自己曾以为的高高在上的贵族,恰恰相反,没有了父母的庇佑,他们连屁都不是。
每一个贵族少爷,在那些当兵的人眼里,只是一台台取钱的机器,他们尽情的榨用,却不会给他们任何好脸色。
他们吸着这帮少爷的血,却绝不会因此而感激或尊重这帮少爷。
因为,少爷们自己都没有这样的自觉。
夜莺的说话,第一个敲醒的就是林跃。
在他发现自己原来并不值得骄傲之后,那被刺痛的男人尊严立刻占据了上风。
他决定抛弃父母的庇佑,去做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真正的士兵,哪怕因此而血洒战场。
浅水清看着这年轻小伙子的脸,依然还略带着一些稚气,却是热血满腔。他心情激动,眼神充满了斗志,显然是发自肺腑地在说这些话。
只是……他真的就能因为这小伙子的一相情愿,就把他送上战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