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沙尔凶猛地看着浅水清,恶狠狠地说:“你,还有你的伙伴,有资格和我们坐在一起。熊族人最喜欢在饭桌上谈事情。”
浅水清一笑:“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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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的篝火,在大草原的茫茫夜空中伸缩着红色的火信。围绕在那片篝火,熊族的武士**着上身,一个个手臂相连,用他们粗壮的大腿跳出雄健的舞步,用自己粗犷的嗓音吼唱出熊族特有的歌谣,祭奉天地,膜拜上苍。然后,他们用粗大的棍棒支起一只只牛羊,架在火上烧烤。
熊族是一个绝对性食肉民族,每天无肉不欢。他们的力量来源于他们庞大的胃口,然而即使是在最富饶的商家大户,也很难保证天天有肉可食。
所以他们四处征战,捕猎一切可以捕猎的生物。他们之所以不擅骑马,是因为他们的体重太重,而他们的胃口又使他们看到大量的马匹很难忍住不将其宰杀了下酒。
熊族的族长大帐里,数十名熊族的重要人物分主次坐下,当中为首的正是穆沙尔,在他的左侧,依次是熊族内的重要头领。而浅水清则坐在穆沙尔的右侧。
在他们的身后,是一群熊族女子排成顺序奉上食物,熊族女子的身型,同样是高大飚悍令人无法恭维的。
作为踢了熊族之王的奖励,飞雪被安排在了营后的帐幕边。这一次,浅水清没再允许它独自流浪,而是牵在那里供人瞻仰。
不时地会有熊族武士过来摸摸这传说中的天鬃马。他们对天鬃马充满了好奇,也好奇到底是什么愿意,一匹野性难驯的天鬃马竟然可以接受一个人类的骑乘。
应该说,这初见的第一步,浅水清下了个险招,但他下对了。
熊族武士并非讲道理的人,他们是掠食性民族。但他们和所有的强盗都不同的一点就是:他们有着异乎寻常的荣誉感。
抢劫一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客人,这种事他们还做不出来。相反,浅水清能一个人孤身前来,充分说明了他胆量的同时,也说明了他认可了这种荣誉感。而他曾经的声誉和他降服天鬃马的能力,也充分说明了这个人本身有真才实料。能得到这样的人肯定,熊族自己也会感到光彩。
这一点,使熊族人对他大有好感。
第一印象好了,后面的事就好办。
至于打破了穆沙尔的鼻子,在好勇斗武的熊族人眼里,受伤还真是轻得不能再轻的小事了。
所以,浅水清现在有资格列席熊族,进行他所需要的谈话了。
炉架上的烤肉滴下的油掉入火堆,噼啪出清脆的炸响,熊族武士们一面欢歌,一面摇动篝火上的食物。他们喜欢在夜色下,趁着月色起舞。部落式的生活方式,同饮同食,一个民族,就仿佛是一个家庭。
他们齐心协力,打造属于自己民族的辉煌,坚守着族群的传统。
此刻浅水清坐在穆沙尔的身旁,手里拿着一只粗壮的黄羊后腿,一时颇有些不知如何下口之感。
他的身边,拓拔开山则大口地吃着,他的吃相和那些熊族武士一样,令人不敢恭维,而夜莺。。。。
她皱着眉头看了半天手里的食物,想了想,还是拿出把刀子,在上面割下细细的一小片,然后放到口中慢慢品尝。
看到浅水清在注意她时,她吐了下舌头,露出了不好意思的微笑。
“男人的吃法!”穆沙尔对着浅水清喊。然后咬下了一大口健子肉,满嘴的囫囵。
“男人的吃法。”浅水清回笑道,他也狠狠地一大口咬了下去。
入口满醉油腻,微微有些麻辣感,竟还带了些苦涩辛香。
正回味间,穆沙尔已经叫道:“好了,浅水清,我已经很有耐心地等到了现在。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到这里的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