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继续前行,林乐带着千千三人和十多个亲兵走在前面,而两万禁军秘密行军,跟在身后不远的地方。
如此又走了两天,没有发生特别的事情,中午时分,他们已经逼近了无情城。
之所以选择低调慢行,是因为魔族大军已经占领了无情城,还在忘情郡四处攻城略地,所以不能大张旗鼓,速度就变得很缓慢。
一路倒也太平,跟无忧郡一样,到处也是流民四起,混乱不堪,事实上,除了妖族主力所在的遥郡稍微好一点,整个青州都是流民四起,仙族人趁妖族和魔族混战,都在蠢蠢欲动,有点实力的人,都开始圈地盘。
无情山脚,林乐众人看到了一个小镇,规模不算太大,就一条主街道,街道两旁,各种酒楼,店铺还是很齐全。
“大哥,我们去镇上逛逛吧?”
于忆梦看得双眼发光,自从丽安城出来,他们一行都是走的荒山野岭,难得遇到人群聚集的城市,即便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也足以引起她的兴趣。
孔霓裳立马反对,“大哥,这里是魔族的地盘,我们还是谨慎一点,绕过去吧?”
于亿梦急了,“大哥,就去买两件衣服就好,妹妹身上的衣服都快臭了!”
说得可怜兮兮,眼泪汪汪的,拉着林乐的胳膊直撒娇。
果然撒娇卖萌比理性思维对男人更有杀伤力。
林乐微微一笑,“好吧,不过得尽快回来,我们走吧!”
于忆梦欢呼雀跃,一马当先,冲进了镇子,直奔向镇中央一个卖围脖的小摊摊,这围脖,材料也就是普通的麻布,但是五颜六色的,各种款式倒是很多,老远就吸引了于忆梦。
林乐看得直摇头,不慌不忙的跟了过去。
孔霓裳不屑一顾,啐道:“不是说好的买衣服么?买这围巾有什么用?还这么艳丽,带着走路很容易引人注意的!”
千千没说话,显然对这些东西不屑一顾,她可不是买便宜货的人,只是为了配合一下于忆梦,还是很自觉的跟在了于忆梦的身边,成了于忆梦试围脖的模特。
片刻,于忆梦就拿了一条黄色的围脖,啥有兴趣的走到林乐跟前。
“大哥,试试这条跟你配不配!”
很是激动的把围脖围在了林乐的脖子上。
“哎呀……你这人走路怎么不看人?”
斜的,一名书生打扮的中年男子,留着长长的胡须,撞了过来,差点就把正兴致勃勃的于忆梦给撞到了。
林乐反应很快,扶住了于忆梦。
“不好意思,各位,刚刚走得匆忙了些,我大哥得了一件宝贝,我捉急回家看,所以……不好意思了……”
书生甚是礼貌,连忙鞠躬道歉。
“宝贝?什么宝贝?”
旁边的千千顿时来了兴趣。
书生微笑道:“诸位,说给你们听,也未尝不可,诸位可知,天界的四大奇衣么?”
这人脾气挺好,居然卖起来关子。
众人都很懵逼,齐齐摇头。
“快说来听听……”
于忆梦已经迫不及待了。
书生摇头晃脑,屡了缕长长的山羊胡,笑道:“天界有四大奇衣,百鸟归羽裙富丽堂皇,火云战甲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幻萝梦衣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样貌,还能控制人的意识。”
林乐听得很好奇,前面两件,百鸟归羽裙在小魔女手手里,火云战甲在妖王宫,这幻罗梦衣却没有听说过。
“那还有一件呢?”
于忆梦终于来了兴趣,小魔女的那件拉风的百年归羽裙,原本是孔霓裳的姐姐的,之前于忆梦早就垂涎三尺了。
男子呵呵一笑,“最后一件,自然是我们仙族的金丝天蚕甲,穿在身上,可以抵挡天界任何武器的伤害,而我大哥得到的宝贝,正是这个,所以在下才这么捉急的想要回家去见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