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话手里都不带停歇的,将鹌鹰放血,当然血也舍不得浪费,用一个大罐接着血,然后指挥着四个人中的小幺郑小玄,“小玄,烧水!”
“好咧!”郑小玄闻言取出一口大锅,足以装下鹌鹰肥大的身体,寻来枯枝架好锅,生火,往锅中加水。
老三王耀还找了一个干净的木墩儿,请赵信坐下。
“赵总!请上座!”朴实的王耀不知道从哪来的词,讨好地说。
这些都是来之前就准备好的,荒原岭人勤快,不怕麻烦,永远有所准备!
几分钟不到,水已经开了,高奎将已经放干净血的鹌鹰投入锅中,然后等待了大概十分钟,老大高奎将烫好了的鹌鹰拿出来拔毛。
徒手就拔,仿佛开水不是热的似的。
拔的速度飞快。
赵信老神在在的坐在木墩儿上抽着烟。
看着众人忙碌的场景心中一个满足。
一支烟刚刚抽完,高奎就已经将拔好毛,基本上已经辨别不出来是什么鸟的鹌鹰提到了赵信跟前。
带着招牌似的笑,高奎讨好的说:“赵总,这个鸟已经杀完咧!整的可干净了,赵总您瞧瞧!”
赵信接过鹌鹰,简单的打量了一下,夸奖道:“干的挺好!”说着从包里拿出五个银灿灿的银币。
这是荒原之星铸造的银币,一个银币足够在城寨饱食三天,即便是在城里,也可以小小的下一次馆子。
一如既往的,赵信将每一枚银币依次交到五个人手中,听着他们嘴里“谢谢赵总!”的声音,舒服极了!
一种助人为乐的快感,从赵信心中扩散开来,那叫一个满足!
五个人都小心翼翼的将银币藏好,看着他们衣不蔽体的样子赵信都有些好笑。
这时候,高奎微躬身子,小心的问道:“赵总您看,这鸟的下水,还有这鸟血咋弄咧!”
赵信恍然,自己不在乎这些东西,可这也毕竟是血食,特别是这鸟血,回家做一个血豆腐,也是一道美味。
尤其是这废土之上的飞禽走兽,都带着灵性,营养价值极高。
普通的城寨人和流民根本没资格享受。
赵信胖手一挥:“脏了吧唧的!你们带走吧!”
高奎一听,笑的嘴差点没咧到耳朵根,有些夸张的鞠躬道:“谢赵总赏!”
四个小伙伴也都冲赵信作揖,“谢谢赵总赏赐!”
随及五个人迅速打扫战场,最后连拔下来的毛都被郑小玄收拾了起来,说是要回去扎一个毛掸子。
将所有带来的东西跟收获都装点完毕,开拔回寨!
山坡下面有一个推车,来时是装大网跟各种器物的,老四崔大力推着车,赵信坐在车上,其他四个人两前两后,将车跟赵信都围在中间,向着远处大城的方向进发。
赵信坐在车上一边抽烟一边打量着沿途的风景,这就是末世,这就是荒原,虽然与自己之前记忆中的世界大相径庭,但人还是人。
人们会为他们的生存而拼搏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