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离家去了魔都一趟,魔都现在是全国最发达的地方。
在去魔都的路上,叶晓用之前卖肉夹馍赚来的钱从村子里买了一大批土特产,带到魔都那边卖。
魔都的城里人对土特产很感兴趣,所以叶晓的生意很好做。
现在不比后世,这个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慢,不像后世网上一查就知道这个东西大概卖多少钱,很难利用信息差赚差价。
这个时代的许多东西价格都是不透明的,不然哪里来的二道贩子呢
叶晓靠卖土特产赚了一笔,回去的时候又在魔都买了一大批小工艺品,带去村子里卖。
对于魔都人来说,农村的土特产是新奇的东西。
对于乡下人来说,来自城市的小工艺品又是新奇的东西,所以叶晓一来一回赚了两次。
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叶晓多次在各大乡镇和魔都间游走,每一次都带货。
几个月的时间,叶晓就通过倒腾东西赚了十几万。
带着几万块本钱出门,花了三四个月的时间翻了几倍赚了十几万,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成功了。
但跟广大穿越者比起来,叶晓绝对是垫底的那一个。
叶晓背着十几万现金坐火车回家。
一路上叶晓都不敢睡觉,因为火车上偷钱,用刀子划包的人不在少数,有一些劫匪的手里甚至是有枪的。
必须得小心谨慎,不然一倒霉,几个月的努力就给劫匪打了工。
好在叶晓比较幸运,一路上没有遇到带枪的贼。
倒是有两个人想划叶晓的包,被叶晓两拳干趴下了。
顺利回到家后,六子和刘运昌做了大餐欢迎叶晓回家,并向叶晓炫耀他们这几个月的战果。
“做肉夹馍的人越来越多了,竞争也越来越大了,但我们做的最早,属于是老字号了,所以生意还是很不错的。这三个多月时间,我们赚了有四千多块。”
六子喝了两杯酒,面色发红,特别兴奋。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他六子会有赚这么多钱的一天。
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近半个万元户就出来了。
以前在二食堂当厨师的他一个月工资就几十块,不敢想自己手里握着几千块会是什么样子。
“洪昌,竞争是大了,但也没有你之前判断的那么糟糕
我们是第一家做肉夹馍的,生意还是可以做的。
你一天到晚在外面跑什么呢回家吧我们一起做肉夹馍,赚得还是不少的。”
刘运昌干了一杯酒,想劝说叶晓不要被金钱迷了眼,踏踏实实卖肉夹馍就行。
叶晓很能理解刘运昌这种心态,他这种人能月入一千已经很知足了,不敢再奢求赚更多钱。
叶晓不一样,在好几个世界里他都创业当上了富豪,就这么点钱怎么能满足他的胃口呢
再说了,干肉夹馍其实是一个起早贪黑赚体力钱的生意,太辛苦了。
叶晓也不能干这行一直干到死吧
还有,李建斌那小子之前摆过叶晓一道,把叶晓从二食堂整下岗了。
就那个心眼跟针眼一样小的人,他回来了能不报复叶晓。
李建斌的家里可是有关系的,不然人家怎么可能一毕业就能当领导的秘书呢
叶晓可不想等李建斌回来后骑在他的脖子上耀武扬威,所以必须得把生意做大,得赚更多的钱,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