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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奈何为女子(1 / 3)

因着这次又带回来近两千人口,寨中屋舍不够用,太史慈暂且跟管亥住一起,方氏则被张沫留在蓦然居。

历史名人的娘嘛,自然要区别对待了!

开始方氏还有些拘谨,怕这贼娘子不好相处,但几日下来,她发现安仁口中厉害的小娘子就是个普通女娃,会因一点琐事跟婢女争得寸步不让,馋起来会亲自倒腾各种吃食,心情好的时候也喜欢穿裙子打扮自己,时不时还会跟她这老婆子撒娇,可让人心疼了。

短短半月时间,方氏把张沫当亲闺女一样疼着,每日想着法儿给她弄好吃的。

蓦然居,张沫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笑着抱怨,“阿母,你最近把我养胖了好多,腰上赘肉都出来了,可不能再这么喂我了。”

方氏慈祥地为她捻去唇边一点碎屑,笑呵呵道,“不胖不胖,我家阿沫长得如此好看,多点肉肉更有福气。”

看着张沫嚼个不停的小嘴,梅香十分无语翻了个白眼,端着一盆衣服出去了。

走到门口,刚好碰见太史慈过来,她微微颔首见过礼,蹲到院角水井旁,一边打水一边往堂屋里张望。

自方大娘住在这里后,她是每天都在为吕恩公担心。

方大娘说是待阿沫如女儿,可在她看来,分明是当儿媳看,每次太史公子过来探望,她总是找各种借口让他二人独处。

虽然太史公子也很俊,武艺也很高强,几日接触看来,人品也是不错的,但她还是更喜欢吕恩公。

看见方氏从堂屋出来,梅香心中哀叹,“吕恩公,你再不回来,娘子可就叫人拐走了!”

屋内,太史慈有些尴尬看了眼张沫,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母亲前脚刚离开,他后脚便跟着走,似乎有点欲盖弥彰,可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真觉得很不合适。

这几日,他闲暇时多在谷中溜达,无论男女老少,说起阿沫无不崇敬爱戴,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可见她人品之贵重。

他亦听说了去年发生在谷口之事,为救万余老弱,亲自领兵出寨杀敌,差点命丧麴义箭下,还有杀匈奴、鲜卑,救回千余汉民,这一桩桩一件件,足可说明,阿沫之仁义胆识,远胜当世多数为官为将者。

还有她倒腾的陌刀、狼筅、英格兰长弓、甚至马蹄铁,皆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甚至于对阵型,她也懂得一些。

比如那什么鸳鸯阵,以十一人为阵,最前一个举旗队长,后方对称列有一长牌、一藤牌、二狼筅、二长枪、二镗钯和二弓弩。

鸳鸯阵的士兵不需要像陌刀手和长弓手那样,必须要有十分强壮的体魄才能入选,寨中辎辅卒即可操练,把各种兵器分工明确,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种操作,熟练配合,对付三四倍多的敌人,也可轻易取胜。

虎卒骑兵、长弓手、陌刀队、鸳鸯阵队,他觉得,如果能把这些人数扩到五万左右,野战的话,几乎可无敌于天下。

这般忠义礼智信齐全的明主,天下少有,若是男子,他定肝脑涂地效忠,可惜为女子,又挂名黑山贼寇之下,要让他为贼,实是为难。

太史慈轻叹口气,又瞧了眼阿沫,自家母亲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他其实是知道的,但他有自知之明,这样优秀的女子,绝不是他能肖想的。

正想找什么借口离开,张沫已先站起来,“子义兄,你先坐会儿,我去帮阿母摘菜,晚上把安仁他们也喊来一起吃饭。”

张沫又不是傻的,知道方氏的意思。自己是想留住太史慈,但绝不能用感情来欺骗,这是她的底线。当初对吕布,她心里确实是有点喜欢,才会以此把他拴在身边,但最后还是没能拴住。

爱情在男人心里,永远排不到第一的位置,她很明白,便是她自己心里,爱情也不会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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