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妮妮顺利地偷完了母鸡全家,将一窝小鸡仔都笼在自己的裙摆底下,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等她到家时,已经是晚上了。
房间里空无一人。
达玛太子依然靠坐在梳妆台前,像她离开时一样。
被子被风吹到了地上,地上干干净净,连尘埃都没有。
李妮妮把鸡放出来,让它们在房间里跑,自己走到餐桌台边,给自己倒了半杯舍楼伽果酒,端着酒杯斜躺在床上。
一只鸡仔蹦到她身边,亲昵地蹭了蹭她,被李妮妮顺手拨一边。
随即她目光凝住,慢慢伸手摸了摸床单。
纤细指尖下,床单细密纺织纤维的里侧,构嵌着一抹细的像羊毛丝一样的的红色。
黏黏稠稠的,质感不像是血迹,更像是口红
口红这玩意儿五千年的苏美尔就有了,最早是用白铅粉加上红色矿石研磨混成做成的红色粉末,涂多了不仅容易中毒,还容易痴呆。
后来古印度、古中国纷纷开始饲养胭脂虫来做红色颜料,李妮妮当初来神殿的路上,还途经过一个胭脂虫的饲养场。
这抹红色的质感,就有点类似于胭脂虫被捣碎后做出的粗糙口红。
可问题是,她也不涂口红啊。
难道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有人进过她的房间
可是人呢
逃走了
还是被
李妮妮想起今天被长发消化的鸡蛋液,目光落在始终坐在一边、完美诠释什么叫安静的美男子的达玛太子身上。
她从床上翻身起来,一把撸过床上的小鸡,放在达玛太子的长发上。
“饿吗”她引诱道“想吃吗”
小鸡天真地啄了啄达玛太子蜿蜒到地上的长发,发现不大好吃以后,就哒哒哒地跑走了。
什么都没有发生。
李妮妮蹙了一下眉。
她再次一把捞起那只小鸡仔,在房间抽屉里翻出一把匕首,一刀切断了它的脖子,将它的血淋在达玛太子头发上。
小鸡仔在她手里蹬脚挣扎了一下,慢慢不动了。
那丝血迹静静流淌在达玛太子的长发上。
依然什么都没发生。
李妮妮随手把鸡仔扔进了一边的陶钵里,其它小鸡仔好奇地围过来,一下一下啄着自家姐妹的身体,啄着啄着就开始吃了起来。
本来她偷鸡就是为了吃,晚上就吃它了。
李妮妮转身绕到达玛太子身前,若有所思地看着祂的脸。
他长长的眼睫低垂,清冷的眉目宛若山间的霜雪。
她可不认为方才在大祭司那,达玛太子的长发是听到她那声“喂”后,才开始吞噬鸡蛋液。
头发能听见声音
这太不科学了。
按照她勉强的理解,达玛太子之所以能让人“触之即死”,或许是因为他的皮肤上滋养着某种人类不曾认识的真菌,或细菌,或免疫系统缺陷病毒。
就像蛇类能释放出迅速致人死地的神经毒素一样,这种真菌或细菌也能分泌一种令人神经紊乱、衰竭死亡的物质。
可这具尸体到底是怎么做到,选择性吞噬的
鸡蛋液就吞,小鸡血就不吞感情这种细菌还带智能选择模式的
小鸡血不吞,那人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