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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九十四章 彩云国(1 / 1)

彩云国,因其国人出门不用走路而靠云彩飘而出门而出名。

又因在国内,以彩云为最尊贵,所以被称之为彩云国。

国内的人脚下生云,地位的高低并不代表什么,反而是彩色的云更加容易得到百姓们的尊敬。

而云彩的颜色,则是跟人的品行相关。

所以更是有人将彩云国唤做大人国。

正雅的目的地正是彩云国。

“彩云国有什么特别突出的东西吗”长门不解。

要说山海什么最多,肯定是那些看起来就十分奇怪的国家。

比彩云国更加稀奇的国家比比皆是,为什么正雅会偏偏选中彩云国。

“彩云国的特性刚刚也给你解释了,我们要去的目的就是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有关。”

正雅卖了个关子。

“行,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那样的国家简直就像是个乌托邦,长门倒想好好见识见识。

“等明天吧,明天风起,我送你们一程。”西王母说道。

正雅等的就是西王母的这句话,笑着拱手应了下来。

得到了肯定回答,西王母一招手,从天边飞来一只身材纤长,体貌轻盈的青鸟。

“待会让青鸟带你们去休息,我就不接待了。”

西王母说话的时候,青鸟落在地上,周身的羽毛覆盖在身上,变成一位美貌的女子。

“两位,请随我这边来。”青鸟说起话来,清扬婉转,就像是唱歌一样。

两人跟随着青鸟来到一个简陋的房屋中,里面已经备好了饭菜。

长门这具身体还没有脱离凡人,进入辟谷,简单吃了点。

至于正雅,也跟着长门吃了点,不知道是什么想法。

之前一直赶路,又是心里想着事情,也没好好休息。

房间虽然简陋,但准备的床褥还是十分舒适的,两人几乎是沾床就着。

这一觉睡得踏实,再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有了浅淡的天光。

稍作收拾,两人来到昨天和西王母约好的地方。

青鸟就站在不远处。

还没等两人站定,一阵风就吹了过来。

这风若是刮蹭到它的周身,只会觉得是阵大一点的风,其他并感受不到什么。

但是深处风靠近中间的长门和正雅的感受却不太一样。

这风就像是滚筒洗衣机一样,将人的脑袋搅得跟一锅浆糊一样。

好在这样的折磨是有它的优点的。

优点是比他们两个自己找路去彩云国要快上不知道多少。

不到半日,两人就到了彩云国的地界。

“进了彩云国,你千万不要盯着人脚下的彩云看。”正雅进吃城门前百般叮嘱。

长门自然是一一应下。

彩云国守卫脚下都踩着白色偏黄色的云朵。

确实是有点惊奇。

有了正雅的叮嘱,长门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奇来。

将早就准备好的文碟交给守城的士兵看。

“宝珠国”那人看了眼长门的文碟,笑道“我听说宝珠国的宝物丢了不知道找到了没有”

“没呢,那宝物是被山中的精怪带走的,哪有那么好找。”长门也装出平常的样子和士兵聊。

“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宝物,居然还被人偷走了。”守城的士兵将手中的文碟交换给长门,好像想起来什么似得,“我听说是鲛珠吧。”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那天也不在宝珠,不知道现场的情况。”长门并不想就这件事多说下去,只得马虎两句糊弄过去。

士兵遗憾的将文碟还给长门。

长门跟随着正雅来到城中,城中倒是很热闹,不少人的脚下都踩着祥云,飘来飘去,大部分的人脚下踩的云是白色的。

还有一些带着其他颜色的云彩,长门甚至还看见云彩上带着各式的装饰,花花绿绿的。

彩云国并不是什么大的国家,相反,这个国家的人很少,因为这个国家的人脚下有云彩这个一目了然的人品探测器,不少的人都愿意和彩云国的人有生意的往来。

其中就包括了不少其他国家的人。

因为这些人的存在,导致彩云国的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我们先找个地方休息吧。”正雅轻车熟路的带着长门来到一条巷子里面的小饭馆。

“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长门看他那熟悉的样子,和他一起走进去。

有小二迎上来,给两个人手中个呈递上来一份菜单。

小二的脚下并没有踩着祥云,只是一笑的时候会露出一排黑黑的牙齿。

“这是黑齿国的人”长门在人走后,小声同正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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