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的人被拘束的太厉害,那里的人太古板,即便生活过得困苦不堪也不敢偷偷的反抗一下。
说实话,在双城她虽然得了很多好东西,但是,心情却是压抑的。
这一点儿就不如兴城,兴城虽小,但是,那里的人都非常乐观,而且,那里的人也都非常善良。
林蝶衣在兴城虽然没有换到什么好东西,但是,林蝶衣在兴城过得最愉快。
林城最大,林蝶衣在那里买的东西最多。
山城四周的城镇中要数郭家店最偏僻也最贫穷,那里的人们……怎么说呢,反正过得不怎么好。
走了一圈,林蝶衣感慨颇多。
当踏上山城地界的时候,林蝶衣感觉浑身舒畅,心情十分愉悦。
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
回到山城,林蝶衣有种回到家的感觉。
她似乎在这个地方找到了归属感。
离家十几天,胖美妞大姨早开始念叨林蝶衣了,不过,有三表哥孙新宇为她打掩护,倒也没露馅。
“小美妞子,你这次走的时间可有点儿长啊。”
林蝶衣看着孙新宇那副苦瓜脸就知道这十几天他肯定没少受大姨大姨夫的荼毒。
“大冬天的,不出去走走,猫在家里做什么?”
“事情很多。”
孙新宇抬起头瞪了林蝶衣一眼,“你大姨要教你做衣服,做鞋。
这些天一直在找你,如果不是我和二哥帮你挡着,你就等着挨骂吧。”
“啊?
我大姨要叫我做衣服,做鞋?”
这是怎么说的呢?
林蝶衣有些懵。
林蝶衣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衣服和鞋需要自己做吗?
好像需要的。
上一世,林蝶衣的衣服都是高定的,即便不是高定的,也有大品牌的衣服随时随地的供她挑选。
那时的她虽然偶尔的也会写写画画,弄出几张漂亮的衣服图样,但是自己动手去做却从来没有过。
这一世。
胖美妞虽然从小生活在农村,但是大多数时候都是去山上采药。
身上穿的衣服,脚上穿的鞋,大多数都是胖美妞大姨给她做的。
当然,胖美妞也不是什么都不会,缝缝补补,把裁好的衣服料子缝合起来,或者是纳双鞋底儿,还是可以做到的。
“那个,不是有缝纫机嘛,大姨把布料裁剪好,我用缝纫机把衣服缝合好。
这多简单的事,不用学的。”
“你别和我说,去和你大姨说。”
“那什么,我大姨不会是想让我自己裁剪布料,自己缝合,自己纳鞋底,自己做新鞋吧?”
“嗯。”
三表哥孙新宇看了林蝶衣,默默的点了点头。
他老妈的确就是这个想法,也不知道他妈到底怎么想的,怎么就突然想让小美妞子学做这些东西了。
其实,胖美妞大姨的想法并不难猜,林蝶衣不是她的亲外甥女,她总害怕有一天林蝶衣会离开他们再也不回来。
想着那样的场景,胖美妞大姨虽然难过,但是,更多的却是担心,担心林蝶衣不会这儿,不会那儿,冻到自己,饿到自己。
所以,这会儿,她总想着把林蝶衣培养成万能小选手。
林蝶衣听着三表哥孙新宇的回答,巴掌大的小脸皱巴成了苦瓜样。
没有这个必要吧?
就村里人穿的那些大肥裤子,大肥褂子,有什么好学的?
要学也是学正八经的服装设计呀。
“你大姨怕你冻着。”
冻着?
怎么可能?
这个年月,虽然物质缺乏,但是商场里现成的衣服仍然不少。
再过一两年,规章制度变了,可以互相买卖的时候,外地的成品衣服会源源不断的滚进来,好看衣服多得晃花人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