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妞,别理她,她不会说话。”
林蝶衣看着王红英她妈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虽然她本人不馋肉,也没把会餐当回事儿,但是,大家伙不这么想。
为了不破坏大家的好心情,她不和没脑子的人计较。
“美妞,你咋来这么早?”
胖美妞大姨走过来,脸色不太好看,林蝶衣想,她大概听见王红英说的话了。
“啊,没啥事就来早点儿。”
“做饭还早着呢,你先回家去吧,等到你大姨夫他们回来,我再叫人喊你来。”
“行啊?”
林蝶衣眨了下眼睛。
虽然每年胖美妞都是烩菜快做好的时候才来,但是,今年她不是主厨嘛。
“有啥不行的,现在要你做菜你用啥做?”
“可也对。”
林蝶衣点了点头,站起身,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脏东西,“走了哈。
一会儿,他们杀猪的时候叫我。”
林蝶衣拍拍屁股走人,王红英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有再说什么。
林蝶衣家距离生产队大院较远,早上起来又没有烧火,屋子里冷。
所以,林蝶衣也没回家,而是直接去了支书大姨夫家。
支书大姨夫家的院门没锁,林蝶衣直接推开大门走进院子。
一进院子就听见猪的哼叫声。
大姨家的猪没送生猪收购站?
林蝶衣转身朝着猪圈走,猪圈里还剩下下一头大肥猪。
不知道是不是没了伴儿的原因,大肥猪哼哼叫着不肯趴下休息。
支书大姨夫家每年都养两头猪,每年也会留下一头留到年跟前的时候杀。
一头猪几家分,别管每家能分到多少斤肉,就是这份心意就够弥足珍贵的。
今年,因为邱会计的原因,支书大姨夫补给公家不少钱。
林蝶衣以为支书大姨夫会把猪都卖了堵饥荒。
没想到为了过个肥年,为了孩子们能吃上一口新鲜肉,为了孩子们能吃到多一点儿猪身上的东西,他竟然又留了一头猪。
一进支书大姨夫家,暖烘烘的热气扑面而来。
林蝶衣摘下帽子,去掉围脖,伸手摸了摸火炕,热乎乎的,一看,早上就没少烧火。
林蝶衣笑呵呵的脱下棉鞋,爬上火炕,坐在炕头上。
这多舒服,不比在生产队挨冻强多了。
真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要去那么早,去得早也不会早多吃一口饭,挨冻多不值得。
不知道送生猪的人什么时候回来,就这么等着也无聊,林蝶衣瞅了瞅,直接拿起胖美妞大姨放在炕上的没有完成的棉鞋做起来。
现在,林蝶衣已经会做衣服,也会做棉鞋,而且做的还不错。
同样的东西在她手里就能弄出不一样的样子来。
林蝶衣手上的这个是她给妮子弄的棉鞋面。
桃红色的格子绒面棉鞋,棉鞋的“前脸”上还绣着两只可爱的猫头,看上去十分可爱。
妮子那丫头特别喜欢这双棉鞋。
棉鞋还没有做成,她就已经过来看了好几次。
胖美妞大姨说:这双鞋太漂亮,大表姐家的闺女肯定也喜欢。
林蝶衣说:那就再做一双呗。
于是,林蝶衣又弄了一双一模一样的棉鞋面给胖美妞大姨。
同时送开的还有两双男鞋鞋面。
大表姐儿子的那双是藏青色的,看着素净,其实不然,仔细看会看到花纹,花纹不繁琐却很精致,非常适合男孩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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