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几个酒鬼一来一回报个官的功夫,那诡异的‘案发现场’有没有被人破坏以及动过便不得而知了。
案发现场被破坏这等事常有,除非是发生在懂行之人的眼皮子底下,知晓案发现场破坏不得的,多数案发现场待大理寺众人赶到时都是被人动过的了。
这也不奇怪!毕竟杀人命案这等事于大荣多数百姓而言都只存在于话本子与传言之中,真发生在自己身旁了,或惊慌失措尖叫,或兴奋看热闹的都有。
如此……再一想那酒鬼口中神神叨叨的幽蓝火苗,白诸说道:“那火当就是传闻中的鬼火,呃,就是磷火吧!”当然,所谓的鬼火到底是什么,经手了这么多案子,也早知晓是怎么回事了,骡马市里不少杂耍艺人都曾用鬼火来表演过。
这些装神弄鬼的伎俩要解释起来并不难。夜雾浓重,三个酒鬼又只是远远看着,那被磷火烧至全身也不动不叫的又哪里会是什么真的人?纸人在夜雾浓重的黑夜里被人用竹竿之类的物件牵引着健步如飞这等事过往的案子中早已见过了。
至于那个惨叫一声的书生……便是被磷粉抹遍全身,当真那么快就能将一个大活人在短短几息之内烧成黑炭吗?而不是障眼法,趁着几个酒鬼过来报案的档口换了具尸体?夜雾浓重,现场又无人看守,过去看到的,也不知会是个什么样的被人精心布置过的现场。
将那三个酒鬼的口供记录下来,又记罢每个人的姓名以及住址之后,大理寺众人方才放那三个酒鬼离开。
眼看三个酒鬼离开,刘元问林斐:“林少卿,可要寻个人跟着他们?”
走夜路撞到这一幕当然可能是巧合,可既是障眼法,自是要有那有只‘眼’才能演得下去的,是以作为亲眼目睹了这一幕的三个酒鬼便是那只‘眼’。这三人当然不定都被收买了,可里头却极有可能有人收了银钱来配合这一出。
甚至收银钱的自己都未必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主动做起了这个帮着口述以及跑腿之人。
林斐点头,道:“虽不见得能抓到幕后黑手,毕竟给银钱收买这等事罕见亲自出面的,不过跟着也成,有时……也未必不会有所收获。”说到这里,复又转头看向一旁安安静静的女孩子,自开了衙门大门之后,女孩子便未离开回去歇息,而是一直安安静静的站在一旁听着。
眼见林斐朝自己看来,温明棠瞥了眼趴在案上揉肚子的几个小吏,笑了笑,问道:“人手不够,可要人帮忙提灯?”
这话一出,抱着卷宗、纸笔等物做起了记录小吏的刘元、白诸二人对视了一眼,又看了眼趴在案上揉肚子的几个小吏,以及身后站着的赵由同两个差役:说实话,人手……还当真是不够呢!至少,抱着纸笔提灯这种事确实是不大方便的。
没办法!这案子发生仓促,又是暮食过后了,外加那几个吃坏了肚子的小吏,一时半会儿能寻到的人委实太少了。便连魏服,因着今日出城去拜见了岳丈,也不在城中。此时大理寺能找到的也只有他们几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