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陈知年高中时候并不喜欢高大威猛的壮壮一类的男同学,她更喜欢风度翩翩的斯文类的成绩好的男生。
她第一次对‘男朋友’这个词有认知,是在高一的时候。听宿舍里的同学八卦谁喜欢谁,然后有人问陈知年想要找什么样的男朋友?
陈知年问:“什么是男朋友?”
同学回答:“你最想要嫁的人。”
陈知年当时最想要嫁的人是男神张国荣,然后同学说那是明星不算,因为没有人能嫁给自己的偶像。
但,张国荣真的定格了陈知年对男性的喜欢。他身上有她喜欢的所有优点,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博学幽默,还善良乐于助人,反正就是全世界所有赞美美好的词都能用到他身上。是天上的星星,天上的月亮,只能被膜拜。
后来,陈知年喜欢干净的、斯文的、带着一点点幽默的男生。但这种喜欢,只是一个概念,是幻想的,并没有具体的人。
在遇到周辞白后,所有的幻想都落到实处。周辞白好像就是刚好适合她,刚好又在对的时间遇上,一切都刚刚好。
不过,周辞白还没有给她写过情书。
当然,她也没有给周医生写过,不过,可以尝试着写一些心情笔记,等老了的时候再回头看,一定很浪漫。
如果不能到老?
呵呵。
那就尴尬了。那就不是浪漫,而是刀子了。
突然,陆秀娜语气郁闷,“我们的情书也丢了。以前能豁出命去保护,什么都能丢就是不能把它给丢了。”
“后来搬家,不知道怎么的,就丢了,再也找不到了。”
“可能丢了也好。就像已经不在的感情,勉强也不过是大家都痛苦而已。”
陈知年不知道如何安慰陆秀娜。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不太合适。
情书丢了不要紧,人还在?
更不合适。
只能沉默是金。
当初,陆秀娜和黄文浩因为不在同一个学校,只能靠写信维持感情。那时候的他们感情多好啊。雷打不动的,一周见一次面,不是你来我学校,就是我去你学校。在学习那么累的高三都能分出精力和精神来恋爱,不是真爱是什么?
那时候,陆秀娜和黄文浩每周一封信,比考试写作文还要认真用心。
因为怕常收到信,会引起老师的怀疑和发现,所以陆秀娜给黄文浩留的是学校门口杂货铺的地址,每个月给杂货铺两元代收费。
当初毕业,很多同学都把一些不重要的书籍给卖了,陆秀娜也一样。但来接陆秀娜回家的弟弟在帮忙收拾的时候不小心把一叠情书混合在废纸里一起卖掉了。
陆秀娜知道后,不管不顾的跑去找收破烂旧货的大叔,追到废品收购站,然后把大叔当天收到的废纸全部都扒拉一遍,一张一张的找,直到把所有情书都找回来。
那么紧张,那么在意,最后还是丢了。
天意?
可能吧。
陈知年有些鄙视自己,明明想要说的话有一卡车,但因为怕承担责任而不敢说。朋友之间介意这么多,真的还有朋友情吗?
很多话在心里一遍遍的翻滚,很想要说出来,但总有理由让她一次次的吞回肚子里去。她很怕,怕陆秀娜因为她的一些话而做出错误的选择。
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陈知年眨眨泛红的眼眶。她还是更爱自己,还是不愿意为了以后可能会落下的埋怨而劝说太多。
“阿年,累吗?”
“不是很累。”陈知年虽然长得娇小玲珑,但她从小干农活长大,身上有一把子力气。外婆常笑话她,小小的人儿,大大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