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收到设计费后,将10530万美元的设计费税票交给了艳芳他们。
岩峰笑着说“董事长我们签订项目工程施工及建安总承包合同吧我们的干活的人马已经联络到位了,我们马上开工建设”
我说“好的我们唐律师已经准备好合同了今天签订了合同我们马上去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部门要给你们施工单位通路、通电、通水、通讯,以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于是,我以新世纪公司董事长的身份与岩峰为董事长的工程建筑安装公司签定了项目工程施工及建安总承包合同。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
总包内容按照新世纪城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及预算执行。
总包款1053亿美元。
工程周期从1980年7月1日至1983年7月1日。
付款方式签约后支付总款30的预付金,其中10作为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实际支付2106亿美元;预计于1981年12月1日支付工程半款,实际支付2106亿美元;预计于1983年7月1日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全款,实际支付57915亿美元;5总包款52650万美元作为项目使用质量保证金,预计于1985年7月1日支付。
签定完合同后,我通过周子龙瑞银账户给新世纪公司账户汇款110亿美元的项目投资款。
艳芳他们收款到这批款后,马上给岩峰的工程建筑安装公司支付了2106亿美元的项目工程总承包预付金。
岩峰他们确认收款后,给艳芳他们开局了收款收据。
手续办理完后,岩峰笑着说“阿才感谢了我们马上回去安排进场施工的事情了港府那边开工手续,以及项目与城市基础设施接驳等事情,你们也要抓紧时间去办理了”
双方交代完要办理的事情后,岩峰他们带着签定好的项目工程施工及建安总承包合同等文件走了。
他们走后,我们内部开会,进行工作分工。
唐律师去当局相关部门办理开工手续,以及项目在道路、给排水、电力供应、通讯等方面的接驳问题。
小达去找原来为我们三个项目做施工监理公司签定新世纪城项目工程施工建安委托监理合同,以后负责项目工程的日常管理。
小达、黎小虎和董蓝等开始通过金盘公司营销部,对项目物业的销售及招商进行市场调研,并制定营销方案了。
在新世纪城项目的营销上,小达、可馨、黎小虎和董蓝等四人是项目营销的代理承包人,他们承诺在1981年6月份想新世纪公司提出项目营销总体方案,并争取跟新世纪公司签定项目物业销售及招商代理合同。
会议决定,艳芳和可馨通过华龙财务公司负责项目合同的付款和费用管理。
会议结束后,大家都分头去开展工作了。
7月1日,唐律师拿到了工务司的项目施工许可证,港岛新世纪城项目的通路、通电、通水、通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工程已经开工了。
同时,岩峰他们也接到通知可以进入施工现场开工了。
小达与工程监理公司签定了新世纪城项目工程施工建安委托监理合同。
合同具体内容是
项目施工监理费10530万美元。
监理周期1980年7月15日至1983年10月15日,共39个月。
支付方式签定合同后,预支施工监理费即270万美元,后续费用按月于月初支付。
艳芳和可馨通过财务公司给监理公司付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