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整宿整宿的守着孩子,最终老天爷保佑,总算是恢复了过来。
陆国华说,从那次大病一场之后,陆小霜后来就很少生病了,连感冒发烧什么的都极少,身体比小时候好了很多。
周奕知道,从科学的角度解释,其实就是那场大病磨练了陆小霜的抵抗力。
但陆国华觉得,当年那次也好,这次也好,自己女儿命里面有贵人相助。
周奕想了想上一世的宏大案,觉得有时候可能是要信一点玄学的东西。
“后来啊……等小霜病好了以后,我就找几个一块儿插队落户的知青借了钱,去谢谢那位救了小霜的大哥。”
“结果大哥一分钱都没拿,说请他吃碗红烧肉,喝顿酒就行。”
“于是我二话不说,来回走了十几公里的路,去镇上买肉买酒。”陆国华的语气有些辛酸,“那会儿买肉买酒还不好买呢,因为都得用票,我哪儿有票啊。就在镇上到处打听,费了好大劲才买到了酒和肉。”
陆国华说自己是上午走的,到傍晚才走回村里,走得脚上好几个血泡,晚上苏秀英用针在蜡烛上烧了后给他挑破。
第二天,他拿着酒肉去了老光棍家里。
因为他的家已经被洪水冲垮了,当时是临时借住在村支书家里的。
老光棍看见肉,就让他先坐着,然后一言不发的开始做起红烧肉来,还顺便炒了两个素菜。
陆国华看见他虽然只有一只手,但动作却非常灵活,并不比正常人差。
加上坐在那里等有些尴尬,于是就找话题聊天。
聊着聊着他才发现,这个大哥并不是村民们传的那样,相反他是一个真正值得敬佩的人。
大哥告诉陆国华,自己十八岁就参军当兵了,由于父母双亡,所以部队就是他的家。
在部队里,他被领导看中,成了一名工程兵,后来参加过很多特殊工程的建设。
他跟着部队,辗转于天南地北。
直到一九六三年,他们部队接到了一个特殊的命令,让他们秘密前往大漠深处参与某项计划。
大哥没有告诉陆国华,那是个怎样的计划。
但他说,那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什么都没有。
除了他们这些当兵的之外,那里还有很多知识分子。
他并没有在那里待很久,但是他说那里是他这辈子待过的最苦的地方,而且还赶上了自然灾害,别说粮食了,野草和树皮都是稀罕物。
但那也无法磨灭他们的热情和意志,每个人都舍生忘死,没日没夜的工作着。
在一次工程作业时,因为一颗被腐蚀而松动的螺丝,导致了一场意外。
为了保住珍贵的实验设备,他冒着被砸死的风险去抢修,最后设备保住了,但代价就是他的一只手。
为了抢修,他的右手被卡在了变形的钢筋里,最后被硬生生地扯断了。
他当场大出血晕死了过去。
而他说自己被抢救过来后问的第一句话就是,设备保住了吗。
由于断了一只手,他在尚未恢复的情况下,主动向上级打了申请,因为他不想变成累赘。
他知道他们在大漠深处做的事情有多么多么的重要。
上级同意了他的申请,并且告诉他,由于这项计划的保密性和特殊性,部队无法对他做出的贡献进行嘉奖。
但是可以给他安排一份部队里的文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