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为什么是苗根,而不是別人,村长的意思是看苗根可怜,死了男人,因为生的是女儿,还被婆家赶出来了,又没什么生活来源。
因为村长前面提出假结婚的时候说过,需要给假结婚的对象一笔补偿。
见了面之后,马伟昌说张桂芬其实对苗根是不满意的,因为觉得她太年轻了点,而且长相也不差。
她的担忧其实很好理解,就是怕丈夫万一哪天假戏真做了。
但村长的意思是,眼下没有合適的人,毕竟黄大姑娘也不肯干这事儿,莫名其妙变二婚了以后还怎么嫁人。
只有寡妇愿意干这事儿,眼下就苗根合適,而且她也愿意。
村长告诉他们,如果实在不愿意,那就先等等看,等个一年半载的,万一村里有新的寡妇了,再跟他们说。
马伟昌当然不同意啊,等个一年半载那生意就完了。
於是跟张桂芬说,看这个苗根挺木訥的,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乡下村妇,让张桂芬放心,自己压根看不上对方,还说要是这事传出去,自己也丟不起这人啊。
张桂芬儘管不情愿,但知道这事和自己,和儿子的下半辈子息息相关,只能同意。
於是,双方达成了约定,还签了一个字据。
甲方是马伟昌,乙方是苗根,村长是证明人。
双方约定,马伟昌和苗根领证结婚,一年后双方离婚,期间马伟昌每个月补偿苗根一百块钱。如果双方提前终止婚姻关係的,除了原定的每月一百块之外,马伟昌还需额外补偿苗根伍佰元整。
在张桂芬的强烈要求下,字据里还加了一条,就是马伟昌和苗根不能上床,否则就要立刻离婚。
本来张桂芬还想在字据里写明,两人是假结婚。
但村长告诉她不能这么写,因为这是犯法的,万一被政府知道,那都得抓去坐牢。
这话在九十年代其实是有些危言耸听了,毕竟假结婚也不是重婚罪,而且怎么定义是假结婚,除了动机之外,也要看你实际造成的后果。
所以违法是真的,但都得去坐牢,那就两说了。
真实的原因大概率是村长不想直接在字据上落下实证。因为在周奕听下来,这张字据屁用没有。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毕竟都过去三年了,马伟昌对苗根还是老婆老婆地叫著。
要知道字据上写的可是一年就离婚啊。
这个结果,周奕其实不怎么惊讶,毕竟婚姻关係就是道德的枷锁,这种假离婚假结婚弄巧成拙的事情,太多了。
尤其是房价高歌猛进的那些年,为了规避限购政策,搞假离婚,最后人財两空的事情屡见不鲜。
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人性经不起考验。
看看马伟昌就知道了,以这种离谱诡异的方式,在两个女人之间斡旋。
而玩火的人,终將会引火烧身,只是时候未到罢了。
“马伟昌,所以你是什么时候跟苗根好上的”周奕问道。
对方嘴唇哆嗦了下,回答道:“字……字据到期前的一个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