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鬟说道:“那小姐还借给他战马。”
小姐有些哀伤的叹了口气,说道:“我即将和那些野人一起生活,这对我来说就是生不如死的事情。在这之前能够帮助一个汉人也挺好的。”
小丫鬟有些意外的说道:“我以为小姐是看他轻易将李三娃拉下马,知道武力不弱,担心打起来,我们会有损伤,而后面的空马都是还未驯服的野马,只是被我们用绳子强行牵着走,上面没有缰绳和马鞍,他又如何能骑,小姐只是想让他知难而退而已。”
王君临一边将这对话听在耳中,一边在一名黑衣护卫的带领下来到后面的十匹野马前。
“你挑选一匹的,若是能骑得住,你便骑就是了。”那护卫显然和丫鬟想的一样。
王君临不以为意,目光扫过,便向一匹最神骏的黑马走去。
说来也奇怪,这些护卫只要一接近,这十匹野马便在那匹黑马的带领下用腿踢踹护卫或者他们的坐骑。可是王君临走过去,这些马竟然隐隐有些畏惧,就像是遇到了天敌似的,乖顺得不行。
早在大半年前,在天水郡参军时,王君临便发现寻常动物兽类好像都很怕他,他以为是血玉佩的原因,但后来拿下血玉佩试过,依然如此。王君临后来仔细研究思索过原因,但都不得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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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临知道猞猁多活动在北方,冬天寒冷的时候,这样的爪子在厚厚的积雪移动,相当于提供了雪靴的效果。
“猞猁体型是寻找猫的三四倍,和豹子差不多,战力也堪比猎豹,看这小家伙的体型和走路都还不太稳的样子,显然出生不到三天,还是喝奶的时候。”
王君临知道,猞猁在后世的时候非常稀少,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在这个时代,西北这种地方应该不少。
再仔细看被他撞死的那只动物残骸,分明就是一只成年猞猁,而且看样子是雌猞猁。
王君临隐隐明白,昨晚上这只雌猞猁多半正在喂养小猞猁,而巧合的是自己刚好向这对“母子”狂冲过来,雌猞猁保护孩子的天性让其毫不犹豫向他发出了攻击,结果就悲催了,王君临当时的状态跟个超人一样。
再之后,就是雌猞猁吐出的血腥味引来的四只狼,差一点让他和这只小猞猁成为狼的早餐。
没错,这个时候正是凌晨,东边红日刚刚升起,春天的西域温差极大,这个时候温度堪比南方的冬天,但王君临一点都感觉不到冷。
王君临蹲下身子,小心的将小猞猁拿起来放到手上,猫科动物小的时候一个比一个可爱,这小猞猁同样如此,发现这小家伙并没有因为自己撞死人家母亲,而对自己有敌视后,王君临略一犹豫,决定将这小家伙带在身边,不然失去母亲保护的小猞猁,不是被饿死,就被其他食肉动物给吃了。王君临虽然有着自己的坚持和底线,但从来不是一善良的人,可是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做出这样一个小女孩才会有的决定。
只是这小家伙这会不断发现细细的叫声,明显是饿了,若是小家伙到了能吃肉的时候那还好办,以王君临的身手弄只兔子、黄羊什么的并不是难事,更何况旁边还有两具狼尸。但是这小家伙需要吃奶,这就让王君临有些发愁起来,这到哪给这小家伙找“奶妈”去。
清晨的戈壁滩上,一丝云彩都没有,天色青蓝的如九寨沟的海子,很漂亮,很纯净,但就是没有王君临想要的羊群什么的。王君临想找一只生过小羊的母羊给小猞猁喂奶,但这件事情显然并不容易完成。
抱着小猞猁往东方跑了一会,远远的,王君临在平坦的砂石地面上,看见几座烽火台突兀的矗立在那里。
前些日子出使西突厥时,王君临便听长孙无忌说过,这些烽火台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大汉时期,经历了近千年的风雨之后,如今像一个垂垂老者,外表已经斑驳不堪,唯有筋骨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