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别说,因为是第一年回雒阳举行科举,朝廷上下都是很重视的,文部尚书管宁本人今天都在场内,他很快亲自到门口给考生做工作,了解情况。所有文部官员,也几乎都算是第一批随着刘备迁来雒阳的。
几个明显是趁势扰乱挑唆的家伙,还有想上手的,都被控制住了。而那些合理诉求的人,则被安抚下来,要求派代表陈情。
于是人群里就出来几个不怕事的官宦子弟,把诉求说了一下:
“排队进场之时,还有人离队丢弃作弊证物,朝廷为何不严加管束?朝廷取士三令五申要并重德行与才学。现在对可见的德行有缺都不闻不问,岂不是跟曹操一样只重才干了?难道连有才的奸邪之徒也要任用不成?”
管宁也不骄不躁,公允地回应:“朝廷法度、纪律说得明明白白,应考举子沐浴更衣后、依然有夹带入场者,为舞弊。
既如此,你们每个人现在身上带有书卷也好,想临阵磨枪温习也好,本不犯禁。朝廷又岂能法外加刑、对尚未进场者就因为他们身上带了文卷,就滥施责罚。
说好了是更衣之后不许带,那就是更衣之后不许带。朝廷论迹不论心,不能失信于民。”
管宁这番话,其实他自己一开始也不是很认同的,反而是李素要求刑部的法正配合,坚持要这么定,搞“罪刑法定”,对于还没着手就放弃犯意的人要宽宥。
这个理念汉朝的人当然没有,但李素毕竟是接受后世教育的,他觉得抓作弊这个事儿,不能按思想来算,要有个明确的界限。
在到界限之前“犯罪中止”的,那就当没发生。
过了界限抓到的,那叫“犯罪未遂”,未遂才是惩罚的起步门槛。
而且这也符合最近李素推行的新哲学思想、官方意识形态:传统腐儒那一套,就是定个谁都做不到的超高道德标准,然后和稀泥,把别人拉下水。
既然现在李素要搞“把不太缺德的人跟缺德的区分开来”,那当然要把道德的评判颗粒度细化。
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渐渐用法制来强化和辅助道德,搞“论迹不论心”,渐渐取代之前汉朝“春秋决狱”里的“论心定罪”。
心里想过邪恶的事情,但只要没做,那就是好人,至少不能是法律要惩处的对象。
当然这不是说动机和主观心态就完全不重要了。只是说动机和心态要跟行为结合了看,在有行为的前提下,进一步判定主观恶性。故意肯定比过失严重,直接故意肯定比间接故意严重。
说白了,就是渐渐往现代法治理念里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靠拢。
李丞相治国,从来不是空喊一个口号,不管怎么落地的。他都是一边写意识形态著作,一边已经在琢磨如何把空泛务虚的意识形态进步,落实到现实政治治理中。
而稍稍学过法理学的都知道,任何关于善恶评价、社会价值导向的治理,毫无疑问最关键的都是一个“道德的法律强制问题”。
所以李素的思路自然而然往这个方向琢磨、往这个方向靠拢,也就很容易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