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还是学会了认字和读书,那使我认识更多东西。
后来我碰到了一伙盗墓贼,令我不满的是,他们竟然都是硕士和博士学历,一度我沦为他们口中的文盲和笨蛋。但是不得不承认,在历史学和地理学以及风水学方面,他们甩了我七八条街。
这让我对学历,总是有一点介怀的。
“石椁里面有首饰呢!文盲小孩儿,你进去吧,跟了我们这么久,也让你见第一眼新鲜的,这可是原始人的墓穴呢。”
“别再叫我文盲!我也是爱看书的!”
我忍不了的大喝一声。
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
睁开眼睛,触目便是一个大大的“吓”字。
原来我是在做梦。
“吓”字像是一个人,“下”的第二笔画坐在我的被子上,第三笔画折了一段向后撑着做后力,“口”字颤颤巍巍,紧紧贴在“下”的第一笔画上,像是在抱着它。
我和它对视了一会儿,掀背下床。
说了句:“早安。”
它倏地一下消失了。
等它再回来时,它就私自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叫“大嗓门儿。”
不管我承不承认这个名字,早起以来,它每每和我说话,都先叫我一声大嗓门儿。
用草书行书隶书,篆体象形甲骨,蒙古语新疆语泰国语英语西班牙语。
我对此视若无睹。
当然,这是事后它特意告诉我的。炫耀它的博学多知。精通所有世界上存在的和存在过的语言。
七七来找我蹭饭吃,她知道我做饭的手艺很好,以前我能找到的食材和调料都十分有限,想要它们做的好吃自然花费了十分功夫钻研。
“其实你能安定下来也好,这样我就可以经常来你家蹭饭了。”七七吃着蛋饼满足的说。
家?
我被这个称呼,惊到了。
她竟然称呼这个酒吧为……我的家吗?
“所以说你真的要去上学?要不要我陪你去买书和文具,你可什么也没有啊。”七七听我简要剔除了一些东西向她说了些正常的事,譬如除了言灵和黑子和杀我的人以外的。
“比起监狱我更愿意去学校看看,说实话,小时候我一直羡慕学生可以无忧无虑,只要读书读的好就好像一切都完美一样,而且还有许多玩伴。”
“得了吧,大学可不是小学,你想太多了。现在课程很紧的,虽然我读的是神学院,但是你们的学校只会比我们更严格不会更轻松。”
她说的没错。七七也是学生,不过不是大学,而是宗教徒私设的神学院,她经常逃课。去不去的,都看心情,鉴于他们学校比较宽松,也没说要将她退学。
“不管怎样,到时候看情况吧。今天我打算去买车。”
七七哇了一声,“真的吗真的吗?买回来先让我试一把行不行?”
“可你有驾驶证吗?”
七七愣住,缓慢的摇了摇头,“好像没有,我也没钱报名学啊。那你有吗?”
她这个问题问的好,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想起自己也没有,绿歌给我的一堆东西里,可没有驾驶证这一样。
也许他还没有来得及去考。
其实我会开车,但是在桃源市里无证驾驶还是算了,在荒漠森林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