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成年农夫拉着一截原木滚子,走在播种者后面。
滚子碾过的农田变得平整,种子被卷进土里,土壤则被适当压紧,便于日后的收割。
几位提着水壶的妇人在最后,她们不时地弯下腰,给撒过麦种的地方浇水。麦种尝到水,才会发芽生根。
浇水也是个耐心细致的活,多浇不行、漏浇也不行,所以交给女人们来做。
两匹马、一副犁还有一群勤劳的人在原野上缓缓推进,麦种就这样被播撒下去。
比起荒凉寂寥的大地,种子很渺小。但它是生命,而生命能够成长。终有一日渺小的种子将以黄金般的身躯挺立在大地上,并孕育出新的生命。
到那时,这片死寂的旷野也将化为金色的海洋。
农场的围栏上坐着三个男人,入神地望着这平凡而恢弘的一幕。
三人从左到右依次是巴德、温特斯和小狮子。
“你们知道世界上最容易种的庄稼是什么吗?”巴德忽地开口问。
“黑麦?”小狮子好奇的问。
“不,是人。”巴德轻轻叹息:“[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人这种庄稼,撒到地里不去管,它也会顽强地生长下去。”
温特斯和小狮子咀嚼着这句话,陷入沉思。
“新垦地军团耽误了我们太久时间。”巴德感慨地说:“根本来不及好好整治田地。眼下要尽可能快耕、广种,也就顾不得精细。”
“这还不精细?有前锋、有中军、有后卫,如同是在行军打仗。”温特斯给出极高的评价:“比杀猪还有意思。”
“正常种地不会这样种,都是一次只干一样活。先翻地,细致一点要翻三次。再耙地、播种、镇压。最后浇蒙头水。”巴德耐心解释:“现在赶时间,人力又充裕,才能这样干。”
温特斯回到狼镇,巴德便带他来农场看看成果。
温特斯附近有几名农夫,正在掘土挖沟。
目光所及之处,还能看到另外三套犁车。都在很远的地方,小得像地上爬的蚂蚁,但它们也在缓慢而坚定地前进着。
[第一丰收农场],序号“第一”由巴德编制,名字“丰收”则是流民们自己所起,承载着他们最深切的期盼。
“那是在干什么?”温特斯看向近处的掘土者
“挖排水渠,防止农田涝水。”
挖排水渠的农夫手里多是木具,铁器只有一把镐、一把锹,有人甚至拿着牛胛骨——当锨用。
温特斯叹了口气:“要是能有更多的铁家伙就好了。”
“所以你又给我送来三十辆重犁车?”巴德似笑非笑。
“我不是还带来一百把斧头吗?”温特斯脸颊微微发烫:“锻炉乡那边还有条铁,现在是铁匠不够用。与其回炉重铸费时费力,不如直接造新的。再说造都造了,熔掉太可惜。今年用不上就留着明年用,反正犁这东西早晚都能派上用场……”
巴德轻轻点头,一言不发。
温特斯愈发心虚:“我正在想办法重新启用铁峰矿。放心,镐会有的,铲子也会有的。到时候一人发两把,扔一把留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