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羽一,态度突变,让我和她着实懵圈站在了原地,她说“不是购买,好像是他朋友送给他。”
“您能具体说说,钢笔有哪些特征吗?”
“十英寸,先生”
“红色吗?”
“我是那样认为,先生。”
“牌子是康科——贾比尔吗?”
“非常确定,我心想我换上一支崭新又便宜钢笔,还是要记住下牌子,我有放在台灯下观看,事后为了求近,才到肯特姆商店购买。”
下午,一点,我们会坐克斯雷出发的火车拜访您,现在您可以走了。
我送完这位悲伤的女士,回到楼上,我的朋友,站在窗前目送,这位女士离开,他抽完烟后,坐到了柳条椅子上,一双细眉弯曲,额头浮现轻微纹理,睿眼紧闭,象及了一尊雕像,我知道他在思考,而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敢打扰他的,我坐在沙发上看起了报纸,时间流逝,我都忘记那里还有一个人,突然他开口,吓的我坐直了身体。
“小七,你了解康特.贾比尔吗?”
“我——我可能知道一点儿,他钢笔销量,最近时间里,占据了整个艾思贝大陆市场,其他公司,纷纷挖掘其中缘由,敢怒不敢言。”
“很好,小七,报纸上第三栏信息,被你聪明读了一遍,我发表下观点,实际上来说,这种钢笔不完全只拥有美丽外表,来吸引大众眼光,说事情前,还得插上一句题外话,一支钢笔组成,可以分为以下顺序,笔帽,笔杆,笔尖,其次是墨水,有了这两样才能使我们书写,在我看来,这两样里有一件事情,从脑海里排除后,是非常显而易见,问题不在钢笔,而是墨水,麻烦帮我把书柜中间,第三排靠右边那本红册子拿来。
我虽没明白,但我也起身走到了书柜前,按他吩咐,找到了一本小红册子。
他放在膝盖上打开,手指熟悉翻到了第十页。
他边让我看边说“多数人认为钢笔最重要,是它本身材质,笔尖粗细,从而判定这支笔,是否能顺手又不**份,却忽略了墨水,这儿是我最近搜集资料,出于平时那点,微不足道习惯,“康科.贾比尔”公司最能吸引我注意,莫过于墨水,用它写出来单词后是红色,有一股类似东方黄酒气味,恰好是这气味,满足了艾思贝大陆及其它一些地方,上等人士胃口,坦率来说,我调查方向从这儿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