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脾气不好,可能是日子太难太压抑了吧。每次喝完酒就像魔鬼一样地发泄和打人!家里谁都打。从小我就怕极了,吓得要死!所以我12岁以后就几乎整天不回家,在街上和那帮大小无赖们混在一起,喝酒打架偷东西啥都干。那时街区的人们都管我叫‘特威尔家的内个坏小子’,哈哈哈!”
“16岁那年,在一次两个街区无赖的斗殴中死了俩混蛋。我那些好哥们儿很义气地一致对法官指认其中一个就是我打死的。真见鬼!当时场面辣么乱,每个人都在拿着刀子棍子乱打乱捅。上帝作证!我直到现在也搞不清到底是不是我干的。”
“鉴于当时我在街区里的名声太棒了,所以大家一致呼吁干脆趁这机会把‘特威尔家内个坏小子’绞死算了。幸好我们教区有个仁慈善良的老牧师,他来到关押室看我并且告诉我,他会尽量为我在法官面前争取到僧侣的特典(benefitofclergy)——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罪犯能读一段圣经,那他就能免于死刑。(叫做callforthebook)”
“我当时就哭得稀里哗啦的……不只是出于对老牧师的感激,还因为我特么根本就不识字啊!伙伴们,将来一定得告诉你们的孩子,读书学习一定要读书学习!这简直太塌梁的重要啦!是要人命的那种重要啊!”
“我怕极了也后悔极了!我哭着向老牧师忏悔,求他一定要救我。于是善良的老牧师也许是平生第一次做了违心的事,他把圣经中的某一段逼着我背诵下来。上帝作证,我从小到大从来没辣么强烈地渴望过学习!我想我到死都忘不了当时背诵的那段话——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第二天在法庭审上,老牧师厚起脸皮没让法官来指定内容,而是直接拿着圣经假装翻到一页,放在我面前让我读。当我一字不差地背诵完之后,我抬头看见老牧师的嘴唇也在动着,正喃喃地小声忏悔:‘万能的主啊,请原谅我为了让一个孩子免于死去而撒的谎吧……’就这样,我俩在法庭上对着忏悔……”
“总算逃脱一死。我和一群罪犯被押上船,送到大量缺少劳动力的西印度群岛殖民地‘安提瓜岛’的一个新建种植园,成了‘赦免死刑的契约奴’。可那个种植园主太特么黑心了!在咖啡和甘蔗收获季,我们每天都要干20个小时的活儿!我苦忍了一年终于找机会跑掉了。”
“接下来,也是在加勒比流浪四方,啥都经历过。直到后来当水手时被老德克他们的船攻击,我就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海盗。老德克在后来的日子里两次救过我的命!我就一直跟着他了……”
螺丝腿儿表情轻松地讲完了他的故事,并没有像老德克那样发出什么感慨和叹息。大家也都听得平静。
切里:“那就说说我吧。罗斯,我可比你幸运。我有个伟大慈爱的妈妈,她为了不忍心亲眼看着我受苦,就把还是吃奶婴儿的我扔在伦敦‘天堂’一般的沃平区一个教堂的台阶上。哈哈,我得说,她肯定是天底下最慈爱的母亲了!她是个天使吧?”
“那年月像我这样被遗弃的孩子实在太多了,教区人员也养活不了。机智的他们就以四便士一天的价格把婴儿租给乞丐当乞讨道具,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咋活到五岁的。从五岁开始,教区人员又把我们这些五到八岁的孩子,以每人二十到三十先令的价卖身七年给扫烟囱的人。老板买下我们这些幼小的孩子,命令我们爬下烟道替他做清扫工作。有时下面的火还在烧呢,我们没有面罩,也没啥防护的衣服,就这么去清理煤灰。我们这些“攀爬男孩”(climbingboy)中很多人没多久就会染上肺病和眼睛失明,没准儿哪天就死在哪根烟囱里了。”
“我咋受得了这个?于是七岁那年我就跑出来,变成了一个衣衫褴褛地在街上流浪游荡的‘伦敦黑警卫’(blackguard——地痞流氓的意思)。我们这帮流浪儿白天乞讨晚上偷东西,困了就睡在店铺台阶上或街边角落里。沃平算是伦敦最穷的街区吧,到处是破衣烂衫的穷苦人,到处是简陋寒酸的小破屋。泥泞恶臭的街上满是两边小楼里半夜倒下来的屎尿,也满是骡马粪便和屠宰牲口时留下的大片血污……”
“有颗高贵之心的我当然没法继续忍受这样的环境啦?于是我走出沃平在伦敦到处流浪。每天生活的基本内容就是乞讨、打杂跑腿、擦皮鞋、偷东西、打架……挺自在也挺无聊的。”
“直到有一天,我一直到黄昏都没弄着吃的没弄到钱,走在东区的白教堂附近时实在饿得不行了!趁卖面包的胖老板扭头和人说话,我就偷拿了一个面包转身就跑!我以为他那么胖,又不可能扔下面包摊子来追我,肯定没事儿呢。可他妈万万没想到啊,胖老板拿出一个哨子吹得‘哇拉哇拉’地那个响啊!”
“结果我刚跑到街角就被两个巡逻的民兵抓住了。他们挟着我正沿街边走着,对面来了三个抓伕队的人,领头的好像和其中一个民兵认识。他们小声聊了几句,民兵就把我交给他们,还说:‘便宜你了小崽子!跟这位大人走吧……’就这样,我就被抓到了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