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焕祭台变成灶台,让百姓们当场看到蝗虫怎么从祸害变成美食,话说再都是虚的,只有亲看到亲口尝到,才能彻底打消对蝗虫的恐惧。
邺城周边的地蝗虫不,曹昂带人辛辛苦苦抓了好几天也只抓了几麻袋,头不能吃,翅膀不能吃,再去掉身体里的脏东西,只留下能吃的些,清理出来已经不剩少。
祭坛周围的百姓数以千计,不可能人人都能吃到,士兵们严肃着脸维持秩序,让百姓排好队挨个儿来领,一人一口尝尝鲜,运气不好没领着也不能凭空变出来给他们,实在想吃就自己去抓。
当然,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也得知道,成灾的蝗虫最好留给鸡鸭当饲料,养肥了鸡鸭吃肉更痛快,不到万不得已,些一看就不像好东西的黑黄色蝗虫还是不要入口比较好。
曹昂凭借位置优势成功从厨手里抢了几只炸的嘎嘣脆的蝗虫来吃,入口之后就知道荀彧他们为什么看傻一样看他了。
这玩意儿丑是丑了点,没想到味道还真不错,他果然不该怀疑主公在吃食上的挑剔程度。
围观的百姓热情久久不散,原焕索趁热打铁,找了几个声音洪亮的卫兵,让他们和百姓们说什么样的蝗虫能吃,什么样的蝗虫不能吃,各种防治蝗虫的妙招也没有落下,问什么都能回答。
这些大兵往日里严肃的很,放到平常根没有百姓敢接近,大街上见到士兵巡逻不躲着走已经很大胆,像这种扒拉着他们问东问西的情况,除了这种场合其他时候他们也不敢问。
曹昂端着个碗蹲在角落里,看到下面惹火朝天的场面忍不住发出感慨,“父亲说他在兖州的时候经常有百姓拦路送东西,不收还不行,都是些家里种的菜养的鸡下的蛋,热情的他回家都走不动道儿。”
真的,他一点也没夸张,虽然他没见识过种场面,但是乌程侯可以作证,兖州的百姓一个个的热情的很。
他在邺城么长时间,老早就想见识见识被百姓挎着篮大包包堵的走不动道是什么感觉了,可惜他们邺城的百姓比兖州百姓矜持,愣是一次都没让他见识过。
主公不爱出门,每次出门也低调的跟没出门一样,他怀疑在今天之前,邺城真正见过主公长什么样的只有他身边这些人,大部分百姓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
他们住的地方和百姓商贾聚居的地方有一段距离,之前一直负责邺城守卫的是吕奉先吕大军,人风风火火瞪个都能吓哭孩儿,百姓敢凑上去送东西才有鬼了。
他就说他们家主公的威望不可能比不过他爹,邺城的百姓和兖州的百姓一样热情,看现在围着士兵问东问西的模样就能看出来,之前不敢凑近,一来是人少不敢,二来就是被吕奉先给吓的了。
如果负责邺城守卫的是他曹昂曹大军,百姓肯定不会怕他。
“连百姓都不怕,手底下的兵愿意听的话吗”原焕听他嘟囔个不停,敲敲他的脑袋摇了摇头,“平易近人是好事,但也不全是好事,城里鱼龙混杂,父亲被百姓拥戴是他的事,可是如果有人混在其中想要使坏,如果发现的不及时,该怎么办”
曹昂愣了一下,他只觉得走在路上有百姓来送东西慰问很值得骄傲,万万没想到还会有这种可能,吓的碗里的炸蝗虫都不香了,“我父亲难道很次差点被人害死”
“这倒不至于,父亲不是傻,什么东西能拿什么东西不能拿他心里清楚,百姓辛苦一年攒下来点东西不容易,送到官府只是锦上添花,他们自己才是最需要些东西的人,以父亲的为人,也不会随随便便就拿百姓的东西。”原焕笑了笑,想让向来疑的曹老板在这上面吃亏可不容易。
再说了,军中有规矩不能拿百姓的东西,官府样有这样的规矩,就算百姓主动来送,他们也不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