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那边“未经作者允许不会私自拿走发表”的允诺后,她才敢笑眯眯地,跟谢长昼说“秘密。”
谢长昼单手撑着头,斜着点儿眼神看她,似笑非笑地,手背上每一条青色血管都分明。
他不信“怪事,你多大的人,哪儿来那么多秘密。”
十七八岁的孟昭寄人篱下,仰仗此人吃饭,眼巴巴问“那我能去吗”
谢长昼纳罕“为什么不”
他嘴上用的是反问句,背地里早已替她准备好了赴沪的新装备。
白色的羽绒服、缀着小熊耳朵的帽子、小羊皮短靴,以及可以斜跨的有巨大鸭子图案的书包,放在她桌上,像礼物一样,等着她去拆。
孟昭看了吊牌觉得太贵,沉默着不想收,他居高临下,拍着她的脑袋叹息“拿着吧,哥哥给你记着账呢。”
以至于后来,孟昭独自在北京读书、升学,无论收到多少鲜花和告白,始终不能忘记十七八岁,那个与上海冬日有关的黄昏。
她从比赛考场出来,被汹涌的人潮挤着向前走。
来往的人群中,谢长昼站在树下,穿一件笔挺熨帖的黑色大衣,扣子一丝不苟,整个人笔直修长。
那时他比现在更年轻,芝兰玉树,帅气得令行人频频侧目。
在上海,没有人一眼认出他是谢家大名鼎鼎的二少爷,也没有人知道,这个温润漂亮的年轻人,拥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财富,随便一个小决定,就能在南方的商场卷起风暴。
他和和气气地,朝着她笑,来牵她的手。
问的第一句,是“写完啦”
就那么个瞬间,心头忽而一热。
想要牵手,想要巨鹿路没有尽头,可以沿着爱神花园一直往下走。
他的手掌太温暖,让人生出错觉,以为可以一直那样下去。
这个人是我的,他是因为我,才来到此地。
但后来过去很多年,孟昭才知道,当时谢长昼在上海有个项目没完成,陪她参赛只是其一,在上海的几天里,他见了三个合伙人。
他这一生做过许许多多件“顺便”的事情,顺手丢个垃圾,顺便扶个老人,顺路捐个款。
她不过是众多“顺便”之一,而已。
“哎,昭昭姐。”孟昭思绪越飘越远,童喻已经走到江边。空气湿漉漉,隔着这几步路,小姑娘突然招手叫她,“你帮我拍个照吧。”
孟昭回过神,笑开“好啊。”
空气潮湿,外滩人很少,路灯在脚边留下孤零零的灯影,顺着江边,一路铺展下去。
这一年童喻大四,短发齐刘海,背棕色的牛津包,绀青色的毛呢大衣在冷空气里被吹得领口摇晃。
光线昏黄柔软,她的笑容在雾气中定格。
孟昭放下手机,突然想到,这才是真正的“怪事”
她跟谢长昼在一起那么长时间,没有留下一张照片。
他们明明相识十余年。
没有痕迹,不得圆满。
就像她在他的人生里,根本不曾出现。
两个人慢吞吞笑着闹着,步行回到住处,在空调暖气里,脱掉围巾和外衣。
电脑里,材料下载得七七八八,赵桑桑还没回来。
童喻嘟囔“她是不是跟着教授们出去吃饭了,至于这么久吗”
孟昭所有心思都落在图纸和明天的展示上,手指敲得键盘啪啪响“什么”
“没。”童喻撇撇嘴,放下包,翻出卸妆油,“我说,我先去洗个澡。”
刚放热了浴缸里的水,桌上手机又震起来。
童喻卸妆卸到一半,匆匆跑出来接,忘了关免提,那头喧哗嘈杂尽数传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