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清欢在今早收到了镇厄司的传书。
仍是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当他打着哈欠半梦半醒,目光落在纸上那行小字时,立马清醒大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一天。
他们的临时小队,能顺利转正了
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每司下属三个小队,每队最少四人。
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并不在镇厄司当差。如果要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
想到这里,阎清欢一个鲤鱼打挺。
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他与施黛都是新人,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为了平衡战力,那位素未谋面的新队友,实力肯定不弱。
长安城镇厄司中的强者。
他千里迢迢来长安,可不就是为了见一见高手如云吗
曾经看过的话本子一幕幕涌入脑海,憧憬与期许之意将他冲撞得飘飘然。
大少爷喜不自胜,火急火燎起了床。
阎家在长安有几处房产,阎清欢住在离镇厄司最近的宅院中。
面积不大,胜在雅致清幽,他带着几名小厮住下,也算自在潇洒。
今天的会面时间定在未时,阎清欢提早了整整一个时辰出门。
时值深冬,冷风萧瑟。
这几日浓云密布,却未曾落雨,云翳影影绰绰压上树梢,岑寂阴郁。
阎清欢爱吃也爱玩儿,进了长安,最热衷在街头巷尾寻觅山珍海味。
这回选中的铺子专做阳春面,一碗面被热腾腾呈上来,浓香四溢。
他满心想着新队友,竟有些食不知味,一边吃面,一边眺望窗外景致。
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随处可见人来人往,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对面是城中颇有名气的脂粉铺子,名为“皎月阁”。
今日生意很好,皎月阁前人潮如织,看客人的数量,竟比其它铺子多了两倍还不止。
阎清欢对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但见多了爹娘经商,还是忍不住好奇
这种盛况空前的景象,他在江南从没遇到过。皎月阁究竟出了什么妆品,才引来这么多人
思来想去猜不出答案,阎清欢眼珠一转。
皎月阁前聚了不少男男女女,皆是结伴而来,只有位青衣姑娘独自立于门边,低头看着本书。
那姑娘直肩薄背,神色慵懒,垂眸而立,好似亭亭青竹。
当然,阎清欢之所以注意到她,全因她手里的书册
当下最流行的虐恋情深话本子,复生吧,我的爱人。
爱逛皎月阁,手里又拿着这样一本书,应是个精致文雅、有些多愁善感的姑娘。
而且很有品味,阎清欢想,他也喜欢这本书。
他只看了一眼,打算收回视线,没想到恰在这一瞬间,陡生异变。
东市人潮汹涌,因繁华热闹,遍布小偷扒手。
许是见她孑然一身,又聚精会神看着话本,一个黑衣男人突然窜出,一把夺过青衣姑娘腰间的荷包,撒腿就跑。
阎清欢
光天化日,窃贼竟猖狂至此
身体比头脑更快做出反应,因付过阳春面的钱,阎清欢毫无迟疑跳窗而出。
青衣姑娘还在怔愣,蹙眉看着腰间的空空如也。
阎清欢身姿如风,朝她朗然一笑“姑娘莫怕,我为你追回来。”
很好,说出来了。
是名列“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这句话如一簇星火,激得他卖力狂奔,紧紧缀在窃贼身后。
但阎清欢毕竟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哪里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挪移跳跃熟稔至极,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黑衣男人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都对那青衣姑娘说了“别怕”,哪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他可是要成为侠义话本主人公的正义之士。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正要咬紧牙关加速冲刺,蓦地,感到身侧掠过一袭冷风。
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