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数量,显然是远远不够。
该怎么办?
虽然F/A-18也能执行防空任务,但是较慢的飞行速度,以及糟糕的作战半径,使其几乎没有执行截击任务的能力。
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第51特混舰队要面对的就是远程攻击!
之前,梁夏空军的轰炸机就是在600千米之外发射反舰导弹,因此其攻击距离肯定不会低于600千米。
在这个距离上,F/A-18就只能看热闹。
道理也很简单,如果是全速冲刺,F/A-18的航程都不到600千米,在飞出去之后根本就飞不回来。
正是如此,在做安排的时候,这些多用途战斗机都留在内层。
要说的话,这也是在设计的时候,纽兰海军提出的基本战术要求,也就是在防空作战当中配合F-14B,负责对付少数的漏网之鱼,以及在关键时刻,用携带的空空导弹拦截射向航母的反舰导弹。
为此,原本被安排执行侦查任务的那些“大黄蜂”全都挂上空空导弹。
可惜的是,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果无法及时击落来袭的轰炸机,而是让轰炸机顺利的投下反舰导弹,哪怕不管安排多少战斗机前去拦截,也难有十足把握。决定防空作战胜败的头号因素,其实就是能不能及时击落敌机。
显然,需要更多重型战斗机。
至于去哪里获得更多重型战斗机,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没有一个参谋提出来,毕竟这个话题太敏感。
没错,就是去找第52特混舰队借兵。
如果能从第52特混舰队借用20架F-14B,哪怕只是派过来执行舰队防空任务,也都足够了。
斯塔克让第52特混舰队留下来,保持1000千米的距离,其实就是希望能在需要的时候借助第52特混舰队提供的掩护。
只是现在,情况没这么简单。
已有足够多的情报证明,在西边活动的是第六十一特混舰队,而战斗力更加强大的第四十一特混舰队没在那边。如果第四十一特混舰队已经从东边绕过了霍瓦依群岛,那么首当其从的是第52特混舰队。
关键就在这里。
虽然按CIA提供的情报,第四十一特混舰队在2000多千米之外,即便距离第52特混舰队也有2000千米,但是没人敢为这份情报做担保,CIA也不是军事情报机构,肯定不会为舰队战败负责。
那么,谁能够保证,第52特混舰队不会在天亮后遭到攻击?
如果在遭到攻击的时候,因为把战斗机派去掩护第51特混舰队,没有战斗机可用,并由此遭受惨败,又该由谁来负责?
关键还有,第52特混舰队隶属于夕落洋舰队,并不属于东望洋舰队。
说得直接一点,除非斯塔克以司令官身份下达命令,不然第52特混舰队的指挥官未必愿意派战斗机过来。哪怕必须执行由舰队司令部下达的命令,也可以在细节上,比如说战斗机的数量与出动的时间,从而让第52特混舰队提供的支援变得无足轻重,还能够让斯塔克无法加以指责。
其实,就算斯塔克下达命令,第52特混舰队的指挥官也未必会言听计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