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no.5 夏目(1 / 3)

大雁是种长途迁徙的动物,他们会在秋冬来临之前飞向温暖的地方过冬,天气回暖后又飞回来。

女人并不是大雁族群里长大的,她记忆最开始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窗户。木质的,散发着草木气息,透过窗纱能看到外面的窗户。能看到院墙下开得热烈的迎春花,也能看到蔚蓝天空中排成[人]字型飞过的大雁。

窗户里的房间总是干燥温暖的,带着淡淡消毒水与花香混合的味道。

靠窗的地方有张床,床上是个二十几岁的青年。

瘦弱的他靠坐在床上,温柔又珍惜地看着刚刚破壳而出她,讶异又惊喜:“呀,这是只雁儿呀。”

他咳嗽着,颈部青筋突起,面色因咳嗽而发白,唇色因窒息而青紫,但还是微笑着对她道:“要好好长大呀,等你长大了飞到外面,就可以去看看辽阔的世界了。”

她就看着他,发出稚嫩的、依赖的叫声。

世间再没有比新生命的声音更让人愉悦的了。

听到她的声音,男人也很高兴,他伸出手指,小心的碰了碰她头顶,一遍遍重复着“好乖”。

她的蛋被父母遗失在附近,被照顾男人的护工捡回来当做礼物送给了他。不知是何心态,男人尝试着孵了孵,没想到真的付孵出一只小鸟儿来。

她是惊喜,是上天恩赐的礼物。

男人似乎没有别的亲人,他总是独自一人坐在病床上看着窗外发呆。偶尔他会兴起撑着拐杖出去走一走,去嗅一嗅阳光的芬芳,更多的时候却是不停的写写画画,将地面扔得全都是废纸。

他是个作家,即使生病在床也依然坚持写作。

鸟儿的到来为沉寂的房间注入了新的活力。她的诞生驱散了男人眉间的阴郁,他的脸上开始带上笑意。

他精心照料着活泼的鸟儿,像照顾一个调皮的孩子。他为她买来各种口味的食物,为她备齐一系列用得上或者用不上的东西,满满当当地堆在另一个房间里。

他有一双很好看的手,修长有力,指节分明,皮肉均匀地覆在在手骨上变成了一双可以写出优美句子,弹出动听琴声的手。他仔细会研读鸟类营养需求,用那好看双手精心为她配置营养均衡的口粮;仔细地收集她掉落的绒毛,将绒毛除味烘干之后为她做一个小小的靠垫,给她玩耍。

幼年期的大雁还没换毛,浑身都是茸茸的绒羽,看起来和小鸭子很像。

小小的雏鸟背着手,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在被子上走来走去,就算滚落床头也不生气,依旧跨着步子到处巡视,嚣张的姿态逗得男人直笑。

她不喜欢他为她定制的巢穴,他就用纸箱和他的旧衣服为她做了一个小小的窝。偶尔白天玩累了,她就在里面歇息,但每天晚上都会爬上他的床,用喙敲敲他的脸和他道过晚安之后在他的枕边睡下。

她喜欢在他手里吃东西,喙啄食食物的时候一下下从他在掌心叼走食物,痒痒的触感会让他难得的笑出声。

她喜欢他的笑声,疏朗畅快,仿佛心中所有郁气被冲刷而去。于是每次他笑的时候她也会跟着笑起来。

她短暂的生命时光里一共和男人分别过三次。

第一次分别是在淅淅沥沥的雨天。

男人很喜欢下雨,就算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吹风,他也会靠再窗台上,聆听雨落在窗台的声音,然后摸着她的绒毛,对她说:“听,这是世间最华美的乐章,是我最爱的乐曲。”

那一天的雨声也很动听,但是他没有起床,躺在床上一直睡觉,一直哦她等到肚子而来也不起来给她喂食。

她意识到了不对劲,扇着翅膀,长声鸣叫着招来了护工。

后来房子外面来了车,男人被带走了。

再次见面是在名为医院的地方。

医院里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白色的服饰,空气里满满都是消毒水和各种仪器的[嘀——]声,她不喜欢。即使房子变得很高,离天空更近了,她也不喜欢。

可比起自己的心情她更想陪着男人,所以那些[不喜欢]都不重要。那些东西被堆放在心里最远的角落,不被允许出现在会影响到她做决定的地方。

第二次分别很快到来,面色惨白的男人闭着眼睛被推进亮着红灯的小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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