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菲菲的话语,高异最初是有些不太相信的。
毕竟前面的这些内容,已经足够让人窒息。
你说后面的程度会更重,那倒是挺自然。
但已经读到的这些只是“开胃菜”?未免有些夸大其词了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高异接着翻阅起这本老旧的红皮笔记本。
很快他便意识到,菲菲没有在开玩笑.......
日记上的内容,在两三年的中断和稀稀拉拉后,出现了转折。
那位离家出走,独自到城里打拼的孟鸿宇,突然回来了。
而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那位陶诗。
这两位从初中就开始互有情愫的青梅竹马,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也不知道是他们早有这样的计划,还是去城里打工后的孟鸿宇又与陶诗偶然相遇。
反正结论是,在1999年的春节前夕,他们二人以情侣的身份,回到了这座小镇,也回到了这“便民超市”之中。
而也就在这个时间点,笔记本上的记录再次变得频繁起来,也变得愈发令人不安起来.......
“1999年2月14日”
鸿宇提前写信,说要回家。
我太高兴了,太高兴了,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见过我的鸿宇了,经常好几个月才收到一封信。
我一大早就开始杀鸡买菜,忙了一整天到晚上,烧了一桌子菜,就等着鸿宇回来。
可到了晚上,鸿宇居然带着那个狐狸精回家了!还说什么要结婚?!!
他彻底被狐狸精勾了魂了!!
我当场就掀了桌子,把一桌子菜都打翻在地上,指着那狐狸精就骂。
可当家的却扇了我一耳光,说我不懂事。
那个贱人居然还敢哭!她装给谁看!鸿宇居然还护着她!!!当家的也护着她!!!
这到底是怎么了?!我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
(此处字迹被水渍晕开,疑似泪痕,同样出现的还有揉捏纸张的痕迹)
“1999年3月2日”
当家的今天把我叫到祠堂,说我不该闹。
他说鸿宇能回来就是好事,还说陶诗那丫头勤快懂事,能帮着照看超市的生意。
我问他是不是老糊涂了?那狐狸精分明是来抢我儿子的!
当家的突然抓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吓人。
他说:“咱们老了,总得有人养老送终。”
我这才明白——他根本不是在乎鸿宇,他是怕老了没人管他养他,死了没人给他摔盆捧灵!
“1999年5月1日”
他们今天在镇口拍婚纱照,当家的从一个月前就开始到处张罗,呼朋唤友,说什么要把婚礼搞得热热闹闹的。
我躲在老槐树后面,看见那狐狸精的白裙子下摆沾着泥,当家的立刻蹲下去给她擦。
多可笑啊,当年鸿宇发高烧,这老东西还在牌桌上不肯回来,是我把鸿宇背到卫生所去的。
现在倒好,这老东西开始对那个野女人当起慈父了?
(此处夹着张被撕碎的婚纱照底片,边缘还沾着朱砂——当然,陶诗的脸依旧被黑色马克笔涂黑)
“1999年7月18日”
当家的偷偷把家里存折给了那个狐狸精,说是装修婚房用。
我半夜撬开他的樟木箱子,发现里面还藏着张地契——他要把超市后院过户给那小两口!
我拿菜刀抵着自己脖子问他到底想干什么,他居然笑着说:“总要有人继承香火。”
香火?哈!他年轻时嫌鸿宇哭闹烦人,三天两头往外跑,现在倒惦记起“香火”了?
这老不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