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割让沿海岛屿。”
“第四,赔偿被焚鸦片。”
“第五,要我们废除行商制度,并赔偿商欠。”
“第六,赔偿军费。”
“第七,未付清的赔款以年利百分之五计息。”
“第八,条约为陛下批准后,他们解除对沿海的封锁。而赔款全部付清后,他们才会撤离。”
“第九,条约用英文和中文书写,一式两份,文义解释以英文为主。”
“第十,条约在规定期限内由双方君主批准。”
“大人,这第一、七、八、九、十条均为《致中国宰相书》中所无啊。”
……
【琦善在交涉之始,便予以同意赔偿烟价五百万两,而对英方的其他要求均予婉拒。】
【在英方步步紧逼下,他又作出一些退让。】
【一、烟价增至六百万两。】
【二、“代为奏恳圣恩”,在广州之外另辟一口岸,但只准在船上交易,不得上岸居住。】
【英国人并不满意这个条件。】
【而道光也同样不满意英国人的态度。】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初二(1840年12月25日)】
【道光收到琦善关于广东谈判的第一批奏折(十一月十四12月7日发),态度已有转变,即下旨让琦善准备剿办之事。】
【十二月初七(12月30日)道光收到琦善关于广东谈判的第二批奏折(十一月二十一12月14日发),认为谈判已进入死胡同,毫无希望,遂下旨“乘机攻剿,毋得示弱”】
【同日,道光恐广东兵力不足,命四川、湖南、贵州备兵共四千人,听候琦善调遣。】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四(1841年1月6日)道光帝收到琦善关于广东谈判的第三批奏折(十一月二十六12月19日发),大为光火,下了一道不留任何余地的严旨:
逆夷要求过甚,情形桀骜,既非情理可谕,即当大申挞伐……逆夷再或投递字帖,亦不准收受,并不准遣人再向该夷理谕……朕志已定,断无游移。】
【同时还下令启用已被革职、在广州听候处理的林则徐、邓廷桢,让林、邓协助琦善“妥为办理”】
……
大清雍正时期
雍正沉着一张脸,倒也没说什么。
也正是因为说不出什么,反而心里更加憋气!
道光的举动有错吗
按照以往历史上的经验当然没错。
甚至琦善处处代奏的做法也没错。
但事实就是往着不可知的方向去走了。
归根结底……
“时事判断错了啊……”
这帮人从一开始要的就不是通商。
而是竖旗自治!
……
【而另一边,琦善与义律的笔墨官司打了一个多月,双方的来往照会共达十五通。】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初十(1841年1月2日),琦善照会义律,对其所提领土要求予以驳斥,指出:
“天朝准令外国之人前来贸易,已属大皇帝格外恩施,断无再给地方之理,亦经本大臣爵阁部堂备文照会,并据贵公使大臣来文内,声明不再求地,今何以又有予给寄居一所之语”】
【义律见琦善不肯就范,乃决定诉诸武力。】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三日(1841年1月5日)义律与伯麦分别向琦善发出最后通牒,声言自本日起,即与中国动兵相战。】
【“依照兵法办行”】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1841年1月7日)上午八时。英军向虎门要塞第一重门户沙角、大角两岸阵地同时发起进攻。】
妇女节,祝所有女性朋友节日快乐!
(话说我这有没有女书友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