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凌霁到店里时,季荞正在拿锤子敲敲打打。
想不到她还真能接到活,动作还那么娴熟。
“第一单,一对银手镯。”
“恭喜。”
凌霁很忙,坐在门口的桌旁一直在写写画画,时不时看几眼她的工作进展。
她穿得还是厂里发的劳动布工服,藏蓝色的厚实布料将她的皮肤衬得莹白如雪,她低着头,额头饱满光洁,眼睫低垂,耳畔掠过几根乌黑的发丝。
不管做的是什么,认真埋头工作的女人都很美。
突然,季荞抬起头来,两人的视线刚好在空中相撞,季荞脸上带着浅笑“你不是很忙吗,看了我好一会儿了。”
凌霁“”
他清清嗓子,赶紧找话说“你真觉得打金比当播音员或者图书馆管理员更好吗”
很难想象哪个年轻姑娘愿意安静坐在那儿大半天不动,专注手中的冷冰冰的工具跟金属。
他本来觉得她们更喜欢光鲜的能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季荞的性格也是开朗外向的,他以前都不知道她坐得住。
季荞点头“嗯,我就想安安静静地闷头做事儿,相比跟人打交道,我更乐意跟金属打交道,看着金银从我手里变成各种有温度的好看的首饰,我能得到乐趣。”
凌霁微微感动,他知道能把兴趣爱好变成喜爱的工作是多么难能可贵。
季荞敲敲打打的声音在他听来是独特的伴奏,等她完工,季荞开心地喊他“凌教授,手镯打好了,快来看。”
那是两条圆润平整光滑的银手镯,素面熠熠生辉,两端的精细花纹做点缀,让整条银手镯变得生动。
“你做得真不错,比我想象得好的多。”凌霁马上走过去看,他由衷赞道,“速度还挺快。”
他对季荞的实力略微放心。
季荞自己很满意“我也觉得不错。”
太阳西斜,凌霁对她说“我跟大嫂说了不回家吃饭,附近国营饭店最近有大铁锅炖鱼,限量供应,咱们早点去。就算是庆祝打金铺开业,还有你的第一件作品完工。”
季荞莞尔“好啊,我还没跟你单独出去吃过饭呢。”
两人马上锁门放下卷帘门往附近的国营饭店走,为了吸引顾客,饭店把炖鱼的大铁锅放到了门口,远远的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儿。
两人到得早,找了个安静的角落位置坐下,今日菜式都写在黑板上,一共十几个菜,也没什么好挑选的。
凌霁征求她的意见“你还想吃什么”
季荞看着小黑板,一点都没客气,说“我想吃甜的,再点个糖醋里脊吧。”
凌霁第一次带媳妇出来吃饭,想要大方一些,让她再点个菜,但季荞说够吃就行,下次再来。
听她说下次,凌霁不着痕迹地弯了弯唇角。
凌霁小心挑着鱼刺,挑完刺后把鱼腹部的肉都夹给她,还提醒她要慢点儿吃。
大鲤鱼足足有三斤多,炸过又炖,表面一层金黄,软烂入味儿。
季荞吃着鲜美的鱼肉,赞道“没想到你这么有耐心,你要是有小孩的话,一定是个好爸爸。”
凌霁“”
夹鱼肉的筷子顿时停在空中,沉默一秒后筷子调转放向,送到自己嘴里。
“真香。”他说。
季荞“不给我吃了吗”
凌霁非常抗拒“自己夹。”